【重磅快評】網友問「陳菊走了?」很不妥,但違法嗎?

高市三民一警分局警方深夜通知貼文指「陳菊走了?」的陳姓女子到案說明。記者石秀華/翻攝

監察院長陳菊因病住院四個月,至今尚未出院。有網友在PTT貼文「陳菊走了?」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4小內火速追查貼文者到案,移送地院裁處。但警方的大動作也引起網友質疑:提問都不行?

陳菊位居要津卻長期請假,病情引發各界關注。貼文的陳女向警方供稱,聽朋友說「有高官去世」,聯想到陳菊先前住院消息才發文;陳女貼文以「陳菊走了?」爲題,詢問「剛剛脆有人爆料,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

陳女做完筆錄返家後再度在PTT向陳菊公開道歉表示,「花媽對不起,驚擾到您了」。陳女的貼文當然非常不妥,對陳菊很不禮貎,在民俗上也頗爲忌諱,道歉是應該的。不過,純就法律上來說,陳女貼文違法了嗎?

首先,陳女貼文的標題和內容,都不是肯定的陳述;至少從字面上看,她是在詢問「陳菊是否走了?」警方的大動作不免讓人疑或,以後是否連問都不能問了?甚至若擴而大之,是否連重要政界人士的病情也不能問,以免動搖國本?

其次,就算警方認定陳女刻意使用疑問句法來規避法律責任,但就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移送來說,陳女貼文已經達到該條文所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的地步嗎?

警方說,該則貼文已在網路、實體領域迅速蔓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及疑慮,對於社會公共之安寧秩序顯有造成損害。但警方又稱,第一時間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醫院已經出面澄清「不是事實」。那麼,疑慮既已澄清,該貼文又影響了什麼公共秩序?破壞了什麼社會安寧?

再者,警方顯然又是雙標執法。賴政府從閣揆到各部會閣員爲大罷免謊話連篇,連警察的頂頭上司內政部長劉世芳都對租金補貼公然造謠,難怪網友質疑,「果然是雙標啊!綠色的造謠都沒事」。

更有網友問,「網路造謠臺灣醫院要活摘器官的人抓了沒」;媒體也提到深綠網紅牙醫史書華日前貼文把臺灣某醫院和活摘器官連結,醫院澄清並且不排除提告,史書華急忙刪文道歉,其間並沒看到警方有任何動作。如果比較陳女和史書華貼文,何者更「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

讓人好奇的是,陳女一則已由醫院出面澄清的貼文,到底造成什麼人心不安、社會驚擾或政治動盪?難道賴政權之興衰,系乎陳菊一人之安危?

監察院長連續幾個月不能上班,必然影響監察院的運作。不過,陳菊長期請假,雖然不違法,反映的卻是陳菊和菊系人馬在賴總統心中的舉足輕重,以及監察院作爲「蚊子院」在賴政府裡的無足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