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光電剷平山頭 陳其邁震怒會讓檢調變脫兔?
高雄大樹和山裡51公頃山坡地開發光電場,案場山頭大片光禿,立委柯志恩(右一)16日邀相關單位會勘,當地議員缺席,僅派助理到場。記者徐白櫻/攝影
高雄市大樹區佔地51公頃的山坡地被開發爲太陽能光電場,因水保、擴建引爆地方反彈,藍綠皆批市府態度消極,居民更怕成爲下一個小林村。高雄市長陳其邁撂了「重話」,稱若施工規畫不符標準,不排除要求中央撤銷營運許可。但是這個案場山頭大片光禿,比臺南「小二甲」違法開發嚴重得多,陳其邁只能坐等中央撤照嗎?檢調偵辦罷免連署動如脫兔,此時又爲何靜如處子?
藍委柯志恩16日偕國民黨市議員邱於軒等人到和山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場會勘,邱指該地屬自來水公司所有,公開標租作爲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但高達51公頃的案場竟無環評,翠綠山坡地變成光禿禿土坡,豪大雨時有土石崩落危險,且案場逕行擴大違法開發7500平方公尺,她批爲了民進黨的非核家園而剷平山頭,無比荒謬。
巧合的是,柯志恩等人會勘當天,在地議員均未現身 除1人出國外,其餘4名在地議員未現身,僅派助理出席,遭到地方責難。其中民進黨議員黃飛鳳解釋,2年來她多次在議會質詢此案,也辦過多次會勘,但市府卻一再敷衍,不認真解決問題才造成今日光電板滿山頭。她並批市府「今天落到這樣的局面,就是高雄市政府顢頇與傲慢所致!」
今天如果是藍營砲轟市府沒有作爲,陳其邁或許還不會當一回事,但連自家議員都跳出來痛批市府敷衍、顢頇,足見當地民怨已不分藍綠,陳其邁總要有所迴應。但陳其邁親上火線卻說本案是經發局主動測量發現施工面積與計劃不符,違規情節嚴重,已勒令停工並要求改善,若安全及施工規畫不符標準,會要求經濟部能源署撤銷營運許可。
不過,陳其邁也說,此案是由經濟部能源署核發籌備許可及施工許可、內政部核發土地變更爲特定區使用,因屬早期舊案而適用舊法規,不符2公頃以上環評規定,但光電鋪設面積高達17公頃,應重新檢討當時籌設許可與安全標準,市府將去函能源署要求重新檢視該案「面積不應該過大」。
陳其邁當市長都快5年了,怎會到今天才會覺得和山太陽能光電案情「面積不應該過大」?而真相真如陳其邁所言,是市府「主動測量」嗎?據黃飛鳳說法,她在質詢此案已經兩年了,她在2023年4月、2024年5月、2024年8月、2025年5月19日還辦過會勘,市府都派員參與,怎麼會是經發局主動測量發現呢?如果市府覺得案場面積過大,怎麼遲遲不見動作?
和山光電是2020年獲經濟部能源署核發籌設許可,當時法規並無二公頃以上土地都需環評,而是依據土地類型和裝置容量而定,但山坡地若裝置容量超過兩萬瓩或面積達15公頃以上都得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和山案場裝置容量是7萬瓩,面積達51公頃,而且位於山坡地,坡度陡峭。大樹距離甲仙小林村只有45公里,怎麼看都要嚴格環評才行,何況業者施工前承諾會距離民宅500公尺,但如今施工現場距離村落只有100公尺。此案到底有那些環節是官員看不到?還是有何內情?
近年來光電場弊案多得不勝枚舉,高雄一線之隔的臺南特別多,最有名的還是臺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的案子。早年農委會擔心農地設置太陽光電導致農地破碎,2020年修法不同意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使用,業者竟找上經濟部前能源署長遊振偉遊振偉、前組長林文信及陳凱凌等人協助,讓未達2公頃農地(俗稱「小二甲」」的案件加速審查,讓臺南480件「小二甲」光電申請案全數納入,推估業者20年發電收入高達174億元,遊、林、陳人也因此被起訴彈劾。
比起2公頃以下的「小二甲」,和山案場規模大了幾十倍,爲何落差極大51公頃山坡地可以進行高強度開發,難道搬出2020年行政院制頒的太陽光電6.5 GW達標計劃,就可以放任業者恣意而爲?業者不依計劃施工,案場逼村落,開發範圍超出許可7500平方公尺,依照一般行情推論,這個案場一年營收可達4.2億,也許可以解答一切的疑問了。
市府水利局表示,對此案已7度依水土保持法裁罰共108萬元,但業者收益以億計算,又怎會感覺痛癢?爲什麼市府不敢依法要求業者對超挖、違水保的山坡地恢復原狀?
檢調4月間突襲辦罷免民進黨立委許智傑、黃捷的「高雄雙罷劫」連署總站,一早帶走2位領銜人,罷團負責人徐尚賢下午赴調查處靜坐,傍晚徐就上手銬並移送地檢署,檢調辦案還真是給人動如脫兔的感覺;反觀和山案場,民代都關心兩年了,還會勘多次,陳其邁市長也表達「震怒」了,市府還說要移送法辦,檢調此時表現若靜如處子,不是很奇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