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發文允許在港粵企深交所上市!騰訊等紅籌股二次上市可期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楊坪 深圳報道

深交所有望迎來“H+A”新案例落地。

6月10日晚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提到“允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中企出海加速,出於上市成本考慮,A股企業赴港股市場二次上市纔是當前的主流模式,即“A+H”模式。

在過往很長一段時間內,已在港股上市的中國公司,註冊地大多在境外,採用紅籌架構,這些企業要想“回A”,主要操作是先完成私有化再重新申報A股上市,或分拆子公司在A股獨立上市。

直至2019年,隨着科創板開板,註冊制改革拉開序幕,境外紅籌企業在A股二次上市才迎來突破,但成功者並不算多。目前紅籌企業在A股二次上市的案例,主要集中在上交所,如中國移動、中芯國際等。

“一是兩地上市的成本比較高,二是A股上市標準更爲嚴苛,尤其是對於紅籌架構的企業。不過,相比於港股來說,A股估值更高,流動性也更強,只是融資需要審批,沒有港股便利。”澤浩資本合夥人曹剛表示。

在行業人士看來,隨着《意見》出臺,將有更多大灣區港股企業,打破單一市場的規則及狀況限制,實現“H+A”兩地上市,而深交所則有望迎來紅籌股二次上市“破冰”。

香港上市的集團公司,常見架構可分爲紅籌架構和H股架構兩種,其中紅籌架構主要是指通過搭建並重組境內外架構的方式將中國境內權益主體由紅籌架構下擬境外上市主體實現並表。

而H股指中國境內註冊的股份公司作爲上市主體,在境外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架構,即境內企業直接境外上市。

在未實施境外上市備案新規前,H股項目因涉及證監會覈准,從上市項目啓動直至成功上市的時間根據項目情況差異較大,短則約9個月,長則約2年時間;而紅籌架構項目自上市項目啓動至成功上市短則7個月。

H股項目在深交所上市相對便利,目前已有案例,較典型的是中集車輛,其以境內的經營實體,先在2019年7月11日於港股上市,後又於2021年7月8日登陸創業板,實現了“先H後A ”的兩地上市過程。

而目前採用紅籌架構在深交所二次上市的案例則尚未破冰。

Wind 數據顯示,目前已在港股上市的廣東企業合計有256家,總市值合計12.31萬億元。其中,採用境內實體上市的企業只有50家,大部分企業都採用了紅籌架構,市值最高的是騰訊控股,總市值超過4.72萬億元。

《意見》明確,已在港股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須“按照政策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這個規定,除了是要符合一般的上市標準之外,對於紅籌企業而言,自然也需要滿足相應的規則。

事實上,從制度層面上看,已在港股上市的紅籌企業,要想在深交所二次上市,規則已經明確。

早在2018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下稱《試點通知》),明確“允許試點紅籌企業按程序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存託憑證上市;具備股票發行上市條件的試點紅籌企業可申請在境內發行股票上市。”

2020年4月,證監會發布《關於創新試點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相關安排的公告》;隨後,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中也包括對紅籌企業申報創業板發行上市的安排。

2021年9月,證監會又發佈《關於擴大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試點範圍的公告》,試點行業範圍從原來的7個擴大到14個,尤其是具有國家重大戰略意義的紅籌企業申請納入試點不受行業限制。

目前,創業板對於紅籌企業上市的要求,主要針對“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其標準有兩條:

一是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

二是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1.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應當符合下列標準之一:①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的,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10%以上;②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低於5億元的,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20%以上;③受行業週期性波動等因素影響,行業整體處於下行週期的,發行人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長水平。

Wind數據顯示,廣東省內的紅籌企業中,市值超過100億元的只有23家;市值在50億元-100億元之間,且2024年營業收入超過5億元的則有7家。而這些企業要想在創業板上市,必須先私有化退市,才能提交上市申請。

深市主板則明確了已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二次上市的標準,即需滿足:

1)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

2)市值200億元以上,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在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

目前,滿足市值超過2000億元的企業只有兩家,分別是騰訊控股和騰訊音樂,而滿足市值200億元以上要求的企業爲17家,較典型的包括小鵬汽車-W、思摩爾國際、比亞迪電子、金蝶國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