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發文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到2035年,企業國際競爭力全面提升

每經記者:周逸斐 每經編輯:陳旭

5月26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的主要目標是,經過5年左右,推動具備條件的企業普遍建立適合國情、符合實際、滿足發展需要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企業黨的建設全面加強,治理結構更加健全,市場化運營機制更加完善,科學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推動自主創新、支撐產業升級、履行社會責任等作用充分發揮。到2035年,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更加完善,企業國際競爭力全面提升,爲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奠定堅實基礎。

什麼是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意見》對促進民營企業發展有哪些實用價值?對建設世界一流企業能發揮哪些作用?

圍繞這一系列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清華大學中國發展規劃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董煜、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項安波進行了採訪。

根據情況分類施策

《意見》提出,堅持分類引導、統籌推進,根據企業規模、發展階段、所有制性質等分類施策,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韌性、更有競爭力的現代企業。

項安波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採訪時表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除了過往強調的現代企業制度的一般要素之外,“中國特色”主要體現在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宗旨以及建立健全企業社會責任體系等方面。因此,建設和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需要將黨的領導與企業發展有機結合、重視職工和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的權益、注重公司社會責任等。最新修訂的公司法、最近剛出臺的民營經濟促進法都體現了這些特徵。

我國有超過1億戶經營主體,規模有大有小,類型多種多樣,需要實施分類管理。項安波認爲,基於此,《意見》爲不同類型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供了靈活空間。

具體來看,對大型企業,推動其“向中小微企業開放創新資源、提供技術牽引和轉化支持”;對行業領軍企業,支持其“爲中小微企業提供概念驗證、小試中試、檢測認證等技術服務”;對上市公司,支持其“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機構投資者作爲積極股東”“開展中長期激勵,制定穩定、長期的現金分紅政策”;對國有企業羣體,明確要“優化分類監管、分類考覈”。

完善企業服務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強調完善企業服務體系。近期實施的民營經濟促進法也強調,要優化民營企業的服務保障體系。

董煜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意見》對民營經濟具有指引性,而非強制性,主要是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民營企業提供指導性幫助,對培育更多優質民營企業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那麼,《意見》能對民營企業帶來哪些具體的指引?董煜從三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

首先,當前我國處於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民營企業需要適應智能化發展以及產業結構調整變化的趨勢。在這一過程中,能夠使企業運營更好地適應新發展趨勢的民營企業,將獲得更多脫穎而出的機會。通過建立現代化的企業自主化管理模式,企業本質上能夠提升運行效率,增強對趨勢的把握和研判效率,減少失誤決策的概率。

例如,企業在引進高技術人才後,只有激勵機制完善、能讓人才發揮作用的企業,才能留住人才,而這與企業內部的結構運行機制密切相關。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後,企業在決策效率、趨勢研判精準度以及用人機制完善度等方面都將得到提升,從而更好地適應經濟發展變化。

其次,當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後,規範運行成爲必然要求。通過完善治理架構,企業能夠增強管理的規範性,加強內部和外部監督,對決策進行更加客觀的縱向分析,從而避免經營中的風險隱患。在西方國家,企業通過在資本市場上市來實現這一過程。而《意見》發佈後,我國提前讓民營企業樹立規範公司運營的意識,有助於其在未來資本市場上市或擴大規模時,更好適應風險監管要求,規避風險,創造更好的發展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發展格局下,民營企業出海成爲趨勢,這就要求企業與國際運行規則接軌。“《意見》的一些政策與世界企業管理基本規則要求也是接軌的。民營企業根據要求加強管理,不僅有利於其拓展海外業務,還能爲培育世界一流企業奠定基礎。《意見》明確提出培育世界一流企業目標,而一流企業必然需要一流的治理。通過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民營企業能夠提升決策的科學性水平,比如能解決家族制、運行不規範等問題。”董煜說。

明確提出2035年目標

《意見》還提出,到2035年,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更加完善,企業國際競爭力全面提升,爲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奠定堅實基礎。

項安波認爲,《意見》爲更多世界一流企業脫穎而出提供了制度基礎,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一方面是對國有企業通過深化改革釋放活力,重點是在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下深化經營責任制,通過全面推進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深化工資分配製度改革、推行工資總額預算週期制管理、完善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指引等,激勵更多國有企業向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前進。

另一方面是對民營企業制度賦能,通過支持民營企業優化法人治理結構、鼓勵家族企業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方式,支持更多民營企業完成制度轉型,向世界一流企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