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株俠·我要曝光丨工作一個多月 到手“零工資”
知株俠同志:
我今年22歲,是名剛畢業的大學生。今年2月至3月,在荷塘區一家文化傳媒公司實習當主播。原來每天從下午2點工作到晚上11點,3月27日卻改爲晚上8點至第二天凌晨4點,要連續上4天班。我因不滿工作時間調整與公司負責人發生矛盾,被移出工作羣,且不能再打卡上班。此後,我多次催要工資,無果。
市民 羅小姐
知株俠行動:
經覈實,今年2月20日,羅小姐與荷塘區一家文化傳媒公司簽署《藝人合作協議》,合作期限爲1年。根據協議,羅小姐可獲得直播打賞收入。如淨收入7萬元以下,按15%由傳媒公司分配給羅小姐。
8月20日,記者與傳媒公司負責人事工作的負責人取得了聯繫。對方稱羅小姐是自動離職;人社部門已經介入,問題已經解決了。當被問及羅小姐的工資發放問題時,該負責人表示不知情。羅小姐否認“自離”的說法。
8月20日,荷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已受理羅小姐的投訴,羅小姐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序或訴訟程序維權。建議羅小姐攜帶相關證據材料(如勞動合同、工作證、工資流水、結算單等),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株洲日報全媒體記者/劉平
編輯:李毅哲
二審:王建設
三審:高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