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發電 翡翠水庫要補償費
臺電低價向翡翠水庫買電,導致市庫每年短收約2億元;近3年來翡翠水庫還接受臺電申請9次支援發電,其中5次無償提供。翡管局昨表示,未來臺電若再請求,將收每立方公尺3元耗水補償費,每延長1小時發電,約可挹注市庫84萬元。
臺電表示,購電費率由雙方合意簽定,若有變更須重新議定;至於翡管局所提補償費一事,目前並無相關法令規定可向臺電收取。
林口火力發電廠機組今年9月故障,影響電力供應,臺電公司桂山電廠緊急請求臺北市政府翡翠水庫管理局支援,翡管局在接到臺電請求通知之後,水力電廠即配合啓動支援。
從前年1月至今年10月底,臺電緊急申請翡翠電廠延長髮電時數共9次,經審查不影響穩定供水條件下同意5次、不同意4次,共增加發電22.5小時,總髮電量155萬度。
翡管局長林裕益昨在議會財建部門答詢,除了今年9月支援臺電,近3年接受臺電申請支援有9次,但翡翠水庫爲大臺北地區重要水源,兼具「民生供水」與「水力發電」功能,不會每次同意,會考慮當時蓄水、供水沒問題,且有需要調節水位需要,纔會同意。
據瞭解,臺電近10年來以每度1.72元價格向翡翠水庫購電,遠低於市場價。議員徐弘庭表示,臺電用便宜的價錢向翡翠水庫買電,市府每年短收2億元,市府應專案處理。
翡管局指出,爲建立合理制度,研訂「臺電公司申請翡翠水力發電延長時數耗水補償契約書(草案)」明定耗水補償費每噸(立方公尺)3元計價,並函送臺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