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林智堅承諾兒童醫院容積率450% 陳智菡判賠原因是「這句話」說錯了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後,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去年指控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曾承諾「有辦法讓新竹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率從250%升至450%」。林智堅不滿提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今判陳智菡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陳智菡去年9月質疑林智堅任職期間,通過新竹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率案,從250%暴增到450%,比京華城560%到672%比例還高,且民衆黨新竹市議員李國璋告發後,卻整整一年沒有人查。
林智堅主張,柯文哲去年9月10日確定不抗告羈押禁見裁定後,陳智菡同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指林智堅曾在一個餐會中承諾,有辦法讓容積率從250%升至450%,判決書上的確可以證實林智堅前市長有做出這樣的承諾,「這是經過法院認證的」。
林智堅認爲,新竹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率已經檢方調查無具體違法情事而簽結,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也認定新竹市政府調增容積率沒有違法,陳智菡言論不實,侵害他的名譽權,提民事訴訟要求陳智菡應賠償200萬元。
陳智菡反駁,她是針對新竹兒童醫院容積率暴增有無不法情事、我國司法有無雙標等議題發表意見,是針對可受公評事項爲意見表達,屬於適當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陳智菡指出,法院刑事裁定理由也載明,時任新竹馬偕醫院院長蘇聰賢曾在董事會表示「在餐廳裡,林智堅市長親自保證450%,將來透過黨政協商,絕對不會有問題」等語,也可以顯示她所述言論爲真。
臺北地院認爲,陳智菡相關言論屬於事實陳述,而不是意見表達,且足以使大衆對林智堅產生不當利用市長影響力,藉以影響個案容積率的負面形象,貶損個人評價,確實損害名譽。
北院指出,陳智菡所提的刑事裁定,僅認定蘇聰賢曾在董事會有相關說法,並沒有認定「林智堅確實承諾有辦法能夠讓容積率從250%升至450%」一事,但陳智菡發言卻指「經過法院認證」,與裁定內容不同。
北院表示,林智堅雖是公衆人物,言行可受公論,但陳智菡並非依裁定內容如實發言,只憑主觀推論逕行指摘,此外並沒有其他查證,仍屬重大輕率,陳智菡言論已不法侵害林智堅名譽權,且言論透過電視、媒體傳送,使得廣大羣衆皆得知悉,廣爲散佈,林智堅精神必受有相當痛苦,審酌一切情狀,判陳智菡應賠償30萬元。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