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籃球星赴對岸在臺合約訴訟未了 法官真心話讓雙方同意調解
▲曾爲中華男籃國手的職籃球星林秉聖,仍有合約糾紛在打官司。(圖/記者杜奕君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本土職籃球星林秉聖2023年換隊引發跨聯盟合約糾紛,被新竹攻城獅隊提告求償1200多萬元,纏訟至今1年多,臺北地院今(9日)開庭,雙方律師仍爭執當初簽約有無僱傭性質,法官感慨從小看籃賽長大,很唏噓國內職棒已從谷底翻身,國內職籃制度仍有改善空間,雙方律師聽了態度軟化,願基於籃壇和諧與尊重法官,試行勞動事件調解程序談談看。
現年28歲的林秉聖主打得分後衛,目前效力對岸中國男子職籃聯賽CBA浙江廣廈隊。林於2019年大學畢業後投入職籃,2021年9月加盟T1聯盟新北中信特攻隊,曾獲抄截王、年度最佳防守球員、跨聯盟籃球邀請賽獲選大會最佳五人等獎項,並蟬聯年度防守第一隊成員。
本案源於2023年8月15日,中信特攻隊宣佈提前16天終止與林秉聖的合約,同日PLG職籃聯盟攻城獅隊宣佈林男已簽約加盟、將於次月(9月)1日起披掛上陣,但隔天(16日)林PO文表明不加入攻城獅、自稱與攻城獅簽約是「思慮不周」,PO文當天並與T1聯盟臺新臺北戰神隊簽約,同月24日列入戰神隊球員名單。
▲林秉聖目前在對岸發展、效力中國男子職籃聯賽CBA浙江廣廈隊。(圖/翻攝自IG)
攻城獅隊要求林秉聖履約未果,中華籃協居間協調也無效,經營攻城獅隊的攻城獅文創公司向北院提告,要求林男和經營臺北戰神隊的臺新育樂公司連帶賠償1000萬元、林男另須單獨賠償懲罰性違約金276萬餘元。
林秉聖本案從沒出庭,他和臺新育樂的律師均主張林男與攻城獅的合約生效前,林已提前寄存證信函合法終止契約,反批攻城獅在林男恢復自由球員身分前惡意挖角。攻城獅的律師強調林簽約時已成年,應追究林簽約又違約、「騎驢找馬」的不道德行爲。
本案原任法官先前開庭時,多次制止雙方律師鬥嘴、諭知「情緒不用帶入那麼多」,並表示審理期間「還看到林秉聖的球賽新聞」,但球季都快打完,案件還審不完,希望儘快解決,結果去年(2024年)8月底年度調動更換法官,案情仍膠着。
今開庭時,法官認爲攻城獅隊主張和林秉聖籤的合約,具有僱傭性質,因此徵詢雙方可否依照《勞動事件法》試行調解程序。林男和臺新育樂的律師均反對,認爲定性爲委任契約、對林男纔有利,本件合約擡頭寫着「委任」,攻城獅提告之初也承認是委任,如今增加主張僱傭性質,是典型臨訟置辯。
法官指出林秉聖依約須遵守球團生活管理、轉隊限制,並依指示訓練、比賽與參加活動,顯然有從屬性質,且區分契約性質不能只看名稱、應觀察實質內容,例如小吃店徵洗碗工,卻說這是承攬契約或委任契約,「這樣對嗎?」若只因契約擡頭寫「委任」2字,就一律認定是委任契約,「法官就很好當了」、「如果爲了結案,哪有好難,2個禮拜就能寫好判決」。
林秉聖的律師仍企圖長篇大論、撇除適用僱傭關係,法官請他坐下,表明僱傭契約感覺比較保護球員,「簽了約、不想履行,出了事,就想從契約中找出什麼對自己有利的可以解釋,這不是一種健康的狀態」。
法官並感慨從小看籃賽長大,很唏噓國內職棒已從谷底翻身,國內職籃制度卻仍有改善空間,「職棒可以,職籃爲什麼不行」,況且林秉聖還年輕、還有好多年可打球,不該被合約糾紛卡住、到處綁手綁腳,不如雙方坐下來談,思考看看除了付錢,還有什麼選項,「不然判決下來,對誰比較好?」
林秉聖與臺新育樂的律師聽懂了,同意基於籃壇和諧與尊重法官,願試行勞動事件調解程序、解決爭議,但堅持本件契約仍應屬委任性質,法官勸諭不會因爲同意調解,「就當成你們接受僱傭關係」,訂於今年(2025年)6月20日下午2點半調解,希望林男屆時能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