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軍酒駕返營釀追撞 「隔天秒退伍」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原本是某營區的志願役,去年8月間他在酒吧飲用4瓶啤酒之後,卻在開車返回營區的途中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酒駕的事情因此曝光,他也隨即在事發隔日退伍。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案發時阿哲仍是現役軍人,於是依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阿哲在服役期間酒駕,事發隔日便火速退伍。(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在軍中服役將近5年,去年8月某日凌晨3時至5時許他在桃園市一間酒吧內飲用4瓶啤酒,接着開車上路準備返回營區,卻在行經桃園市桃園區長壽陸橋時,因不勝酒力,於變換車道時與一輛小客車發生擦撞,所幸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並對阿哲實施酒測,測得的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1毫克。檢方認爲,雖然阿哲在事發隔日火速退伍,但事發當時他仍屬於現役軍人,適用陸海空軍刑法,應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
桃園地院法官表示,酒後不應開車的觀念已經宣導多年,阿哲明知酒駕的危險性,仍在喝酒之後開車上路,進而導致追撞事故發生,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態度尚佳,最終依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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