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叫我小孩的媽!婚前出軌婚後冷漠 婚姻剩空殼外籍女求離

只叫我小孩的媽!婚前出軌婚後冷漠,婚姻剩空殼外籍女求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跨國婚姻最終走向決裂。一名來自馬來西亞的女子小萱(化名),控訴臺灣丈夫阿國(化名)婚前劈腿,婚後更對她和女兒漠不關心,甚至在親友間散佈「她涉及刑案」的不實消息,令她身心俱疲。小萱憤而向法院提告離婚,強調這段婚姻早已名存實亡。

判決書指出,小萱指控,阿國對她沒有尊重,只以「小孩的媽媽」相稱,從不喊她「老婆」,甚至在她遭詐騙案件波及時,不但沒有安慰,反而將法院傳票、判決書傳給親友,造成外界誤認她是刑事被告,讓她飽受流言傷害。

阿國表示,他承認婚前確實曾短暫出軌,但已在教會牧師、師母及教友面前向小萱坦承,且兩人仍選擇步入婚姻。而真正導致分居的原因,是小萱產後不久就離家出走,7年間多次封鎖聯絡方式,讓他連見孩子一面都要看小萱「臉色」,他始終努力修復關係,卻不得其門而入。

阿國指稱,他其實是依照小萱的情緒要求才改稱呼;並指出女兒還曾透露,小萱在家中與陌生男子過夜,甚至稱呼對方「老公」。他並不願意離婚,仍希望依信仰「學習饒恕」,但也坦言多年來只能消極等待,但是仍無力挽回。

法官考量,小萱與阿國於2019年底結婚,育有一名女兒。兩人婚後不久便於2020年初起分居,至今已達5年,期間僅有數次零星見面與簡短對話。法官認爲,婚姻若長期處於分居狀態,缺乏信任與共同經營,夫妻感情早已蕩然無存,僅剩「有名無實」的空殼。

法官認,夫妻共同生活的核心在於誠摯相愛、互信互諒,但小萱早已拒絕返家共居,即使阿國偶有挽回,也未能修補裂痕。雙方感情破綻無法回覆,已達「任何人處於相同情境,均會失去維持婚姻意欲」的程度,屬於民法第1052條所稱「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法官審酌,導致婚姻破裂的主因,確實來自小萱離家拒絕返家,顯見她對婚姻缺乏經營意願,應負較大責任。但阿國多年來僅以消極方式等待,未採取更積極措施修復婚姻,也難謂全然無責。日前依法判決,小萱依民法規定提起離婚請求,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