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困境…無照扣車增 臺中保管場塞爆
大量扣牌車暫放派出所、分駐所,有的無處可放,只能把違規車輛停在警備車格。圖/議員楊大𬭎提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新制於一月三十一日上路,針對無照駕駛採取當場吊扣牌照並移置保管車輛。但因現行制度未將此類車輛納入既有保管體系,導致車輛無處收容,臺中公有保管場與警察駐地迅速塞爆,大量違規車輛暫放派出所與分駐所,排擠警備空間。警局指出,已規畫兩處場域因應。
臺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一月至四月,全市取締無照駕駛六千七百九十七件,其中二月較前月增加三成。案件數快速增加,移置車輛同步暴增,基層負擔明顯加重。部分分局與派出所停車空間有限,只能將車輛停放於警備車格內,不符作業規定。
國民黨臺中市議員陳文政表示,截至四月中旬,全市警察駐地已堆置四百五十九輛違規車輛,其中汽車八十九輛、機車三百七十輛。市區派出所原本警備車位吃緊,如今淪爲違規車暫置空間,無視勤務需求。同黨議員楊大𬭎指出,新制上路後,市府取締力道提升,卻未同步檢討保管量能與配套,壓力轉嫁到基層。
議員要求交通局儘速修訂相關自治規定,將無照駕駛移置車輛納入正式保管與收費機制,避免基層警力長期當免費保全。
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臺中市現行的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並不包含無照駕駛的違規移置,全市三個拖吊保管場不能擺放無照駕駛的違規車輛,目前僅能擺放在市警局管理的屯區保管場,已建議交通局修改相關辦法。
交大表示,無照駕駛被移置的車輛,是屬於可「即時領回」的車輛,不像酒駕、毒駕需繳清罰單纔可以領回,因此在查獲無照違規的駕駛後,因爲移置保管車位不足的狀況,會趕緊聯絡違規人的親友處理車輛。
臺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已規畫新增兩處保管場域,短期紓解車輛收容壓力;後續仍須配合制度調整,才能從根本改善問題。交通局表示,市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相關辦法,將無照扣牌車納入移置保管範圍,並啓動修法程序,未來車輛遭扣後,車主須繳清保管費,方可領回車輛。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新法自一月三十一日上路後,因加重罰則並採當場扣牌與移置保管,二至四月取締件數較新制前下降約兩成,顯示前期強化執法見成效。
警方指出,桃園目前設有四處公有拖吊保管場,汽車可容納七三八輛、機車一九七五輛,合計二七一三輛,因應新制需求已提前規畫,現階段運作正常,未出現車輛滿載或佔用警察駐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