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機車改管執法 已開罰126件

機車改管修法緩衝期已過,臺中市2025年已開罰126件。(民衆提供/寶智華臺中傳真)

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指出,機車改裝排氣管從2025年起大執法,凡未經環保、監理單位檢測認證的改裝管一律開罰,臺中市目前已開罰126件。

交通大隊表示,針對機車改裝管噪音問題,以往是由警方、環保單位檢舉通報,車主再去監理站驗車,若通過噪音檢測就免罰,但這會有漏洞,車主常在驗車前先換回原廠管,等通過噪音檢測後,再換回改裝管,問題依然存在。

爲從源頭解決機車改管噪音問題,交通大隊指出,新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改裝排氣管需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後,再到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項目,監理單位會在行照上標註登記,併發給認證標章,否則警方一旦攔查發現,就當場開罰,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若另有噪音值超標,環保局亦將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交通大隊表示,新法於2024年1月修正通過後,經過1年緩衝期,從2025年1月起大執法,交通大隊至今已開罰87件,和環保、監理單位聯合稽查當場裁罰39件,總計126件。

針對部分警員自行認爲重機的原廠管聲音過大,先開單告發,請車主再向監理單位申訴,引起重機族不滿,抨擊實在擾民;另外,光針對二輪改管開罰,四輪改管卻不罰,針對性執法也欠公平。

交通大隊指出,新出廠的重機都經過噪音檢測認證,雖然感覺聲音較大,但還在合法範圍。新法開罰初期,部分警員或許還停留在舊執法時期,警方會針對此部分再加強宣導訓練;至於汽車改管部分,目前法規還沒有明確罰則,警方一切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