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甘肅新增自用煤電建設指標,國家能源局集中答覆煤電建設相關建議
截至8月12日,國家能源局已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建議中關於煤電建設的建議進行一系列答覆。答覆內容包含甘肅內用煤電建設、特大城市煤電機組“退城進郊”、慶陽煤電一體化項目等方面。現整理相關內容分享如下:
煤電建設: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120號建議的答覆
您提出的關於新增甘肅內用煤電建設指標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您在相關建議中分析了甘肅省煤電建設及未來電力供需形勢,並對此提出了建議:建議國家研究支持新增甘肅省1000—1200萬千瓦自用煤電建設指標,保障甘肅省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上述建議對促進甘肅省煤電發展有重要作用,我們高度關注。
我局高度重視甘肅省電力保供和電源規劃建設工作。“十四五”以來,我們根據電力供需發展形勢,安排甘肅省一定自用煤電規模,支持甘肅省支撐性調節性煤電建設,目前相關煤電項目正有序推進。我們將督促甘肅進一步加大已納入國家規劃的煤電項目建設力度,按照“應開盡開、應投盡投、能早儘早”原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緊推進,切實增強電力供應保障能力。
關於您提出的新增煤電規模建議,我局正組織包括甘肅省在內各省能源主管部門開展“十五五”電力發展規劃前期研究與銜接工作,將結合“十五五”甘肅省電力供需發展形勢、規劃內煤電項目建設情況、規劃銜接初步意見等,統籌研究甘肅省煤電規劃建設規模事宜。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後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7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170號建議的答覆
您提出的關於結合能源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加快推動特大城市煤電機組“退城進郊”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現答覆如下:
隨着我國電力行業發展進入新階段,現役煤電機組到期處置問題面臨新情況、新變化。您在建議中分析了部分現役機組存在參數偏低、效率不高、靈活性欠佳、不具備原址改擴建條件等問題,並提出了針對性建議,一是在特大城市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大型能源基礎設施“退城進郊”事宜,完善相關規劃動態調整機制,高效合規推進新址落位、舊址更新;二是制定煤電機組“退城進郊”類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條件,疏通辦理流程,加強政策保障,制定專項財政補貼政策;三是鼓勵優先使用先進技術,推動“退城進郊”類項目與先進技術結合,探索與新型電力系統發展相適應的新一代煤電發展路徑。對此,我們高度關注,積極支持。
一、關於完善相關規劃動態調整機制
國家能源局在電力規劃研究及編制過程中,統籌電力供應保障要求,一是做好煤電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與國家電力規劃的銜接,二是做好電力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等其他相關規劃的銜接,結合煤電機組淘汰落後目標任務下達及完成情況,及時調整優化規劃內新建煤電機組規模。
自然資源部指導地方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中,按照國家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的政策要求,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大型能源基礎設施“退城進郊”事宜,合理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功能佈局,保障新址落位用地需求,結合城市更新合理安排騰退後舊址的用途。
二、關於加強政策保障
近年來,國家能源局以《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進一步淘汰煤電落後產能 促進煤電行業優化升級的意見》(發改能源〔2019〕431號)等煤電產業政策指導煤電行業逐步淘汰落後產能,優化煤電裝機結構,推進煤電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強調能耗、環保等標準要求,明確等容量替代建設項目應選擇高參數、大容量、低排放的先進煤電機組,尤其是不符合能耗和環保要求的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鼓勵依法依規淘汰煤電行業落後產能。在相關政策的指導下,組織地方逐年實施淘汰落後工作任務計劃,並總結相關工作成效,跟蹤指導地方開展煤電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根據地方城市的更新改造要求,結合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新形勢和新要求,持續研究優化煤電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針對“退城進郊”等情況優化調整相關標準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管理體系,更好分類指導現役機組臨壽到期處置,積極促進落後產能淘汰關停,推動實施煤電行業結構優化。
三、關於鼓勵優先使用先進技術
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使用先進技術。2025年3月,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新一代煤電升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發改能源〔2025〕363號),在總結“三改聯動”實施成效的基礎上,圍繞清潔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調節、智能運行四個方面,對改造、新建和新一代煤電試點示範等不同類型機組分別提出了技術指標體系,推動現役機組改造升級,力爭全面提升新建機組指標水平,積極有序開展新一代煤電試點示範。同時,鼓勵因地制宜採用零碳低碳燃料摻燒、CCUS等先進技術提升機組清潔降碳技術水平,提出充分調動產學研用全鏈條優勢資源協同開展集中攻關,加強煤電機組靈活調節能力提升和低碳化改造建設技術的研究力度,推動攻關具有規模化推廣潛力的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
國家能源局將持續做好煤電淘汰落後產能和新一代煤電改造建設工作,做好新一代煤電試點示範組織實施,推動新一代煤電升級專項行動任務落實,在“退城進郊”等工作中,積極推動先進技術的技術創新和示範應用。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後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3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039號建議的答覆
您提出的關於支持國家能源集團黃金埠發電廠二期2×1000MW擴建工程建設的建議收悉,經商江西省人民政府,現答覆如下:
您在相關建議中分析了江西省煤電建設及未來電力供需形勢,並對此提出了建議:建議國家支持國能黃金埠電廠二期2×1000MW擴建工程優先獲得“十五五”時期新增煤電容量指標,推動項目早日完成核準並開工建設。我們對此高度關注。
我局高度重視江西省電力保供和電源規劃建設工作。“十四五”以來,我們根據電力供需發展形勢,安排江西省一定自用煤電規模及淘汰落後等容量替代規模,支持江西省支撐性調節性煤電建設,目前相關煤電項目正有序推進。我們將督促江西進一步加大已納入國家規劃的煤電項目建設力度,按照“應開盡開、應投盡投、能早儘早”原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緊推進,切實增強電力供應保障能力。
關於您提出的新增煤電規模建議,我局正組織包括江西省在內的各省能源主管部門開展“十五五”電力發展規劃前期研究與銜接工作,將結合“十五五”江西省電力供需發展形勢、規劃內煤電項目建設情況、規劃銜接初步意見等,統籌研究江西省煤電規劃建設規模事宜。
根據“國家明確規模、地方優選項目”的工作程序,在國家明確的總量規模內,由地方開展具體項目優選,推進項目覈准、建設。江西省提出,待國家下達煤電規劃建設規模後,將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推動包括黃金埠電廠二期在內的一批儲備項目加快開展前期工作,儘早落實落地。我們支持江西省按照工作程序,在規模內統籌研究考慮相關項目。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後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27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629號建議的答覆
您提出的關於“上大壓小”建設新一代煤電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煤電作爲我國最基礎的電源類型,長期以來在電力安全穩定供應保障方面發揮了“頂樑柱”和“壓艙石”的作用,未來也將長期存在併發揮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作用。隨着我國碳達峰碳中和戰略決策實施、能源結構綠色轉型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深入推進,煤電面臨新的發展形勢。您在建議中分析了貴州省作爲煤炭資源大省,目前仍然存在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佔比大、臨期機組多、支撐效果差的問題,並提出了針對性建議,即針對貴州省30萬千瓦級及以下煤電機組給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分類實施,通過“等容量替代”“退城進郊”“原址新建”等方式實現煤電“上大壓小”,建設新一代煤電,提升效率、降低能耗。對此,我們高度關注,積極支持。
一、關於煤電淘汰落後產能
我們積極持續開展煤電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通過《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進一步淘汰煤電落後產能 促進煤電行業優化升級的意見》(發改能源〔2019〕431號)等煤電產業政策,鼓勵依法依規淘汰煤電落後產能,尤其是不符合能耗和環保要求的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根據相關工作部署,我們組織地方逐年報送淘汰落後工作計劃,研究下達目標任務,持續跟蹤指導地方做好煤電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推動煤電行業向更加清潔、高效、低碳的方向發展。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新形勢和新要求,持續開展煤電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結合“退城進郊”等工作針對性優化煤電淘汰落後標準要求,積極促進落後產能淘汰關停,推動實施煤電行業結構優化。
二、關於新一代煤電升級專項行動工作
2025年3月,我們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印發《新一代煤電升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發改能源〔2025〕363號),在總結“三改聯動”實施成效基礎上,針對現役機組改造、新建機組、新一代煤電試點示範等不同機組類型,圍繞清潔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調節、智能運行四個方面明確改造建設技術指標要求,特別是在煤耗控制方面,明確了供電煤耗和低負荷煤耗上升幅度指標要求。
下一步,我們將組織各地區編制實施新一代煤電升級專項工作計劃,通過推動現役機組升級改造、開展新一代煤電試點示範等方式促進新一代煤電升級專項行動工作任務的落實落地。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後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18日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1233號建議的答覆
您提出的關於支持慶陽煤電一體化項目的建議收悉,經商甘肅省人民政府,現答覆如下:
您在相關建議中分析了慶陽市煤電建設及未來電力供需形勢,並對此提出了建議:建議國家支持慶陽煤電一體化開發建設,安排670萬千瓦煤電規模,支持環縣甜水等煤電項目儘快開工建設,保障當地電力、熱力安全可靠供應。我們對此高度關注。
我局高度重視甘肅省電力保供和電源規劃建設工作。“十四五”以來,我們根據電力供需發展形勢,安排甘肅省一定自用煤電規模,支持甘肅省支撐性調節性煤電建設,目前相關煤電項目正有序推進。我們將督促甘肅進一步加大已納入國家規劃的煤電項目建設力度,按照“應開盡開、應投盡投、能早儘早”原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緊推進,切實增強電力供應保障能力。
關於您提出的新增煤電規模建議,我局正組織包括甘肅省在內各省能源主管部門開展“十五五”電力發展規劃前期研究與銜接工作,將結合“十五五”甘肅省電力供需發展形勢、規劃內煤電項目建設情況、規劃銜接初步意見等,統籌研究甘肅省煤電規劃建設規模事宜。
根據“國家明確規模、地方優選項目”的工作程序,在國家明確的總量規模內,由地方開展具體項目優選,推進項目覈准、建設。甘肅省提出,將根據電力供需平衡情況,綜合煤源、水源、環保指標、交通運輸、系統接入條件、企業建設意願及資金實力等因素,同步做好新增項目的論證遴選工作。我們支持甘肅省按照工作程序,在規模內統籌研究考慮相關項目。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後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來源:國家能源局網站
責任編輯:劉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