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球星曾傳升涉賭案 士林地院認莊家、賭客22人均無罪

味全龍曾傳升(圖右)涉賭獲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前味全龍隊球星曾傳升,去年初遭檢警查獲涉入士林夜市地下德州撲克賭場,並依賭博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14)日宣判,認定吳姓主嫌等9名荷官及曾傳升等13名賭客,未認知其構成賭博行爲,均判決無罪。

檢方指控,吳男等人2024年1月警方查獲時,以撲克牌爲賭具,公然聚集賭客進行德州撲克賭博,並收取每位賭客新臺幣3400元或6600元,其中包含作爲賭金的籌碼費用及吳家函抽取的營利費用。

法院合議庭認爲,本案德州撲克限時錦標賽的比賽方式與一般賭博有所區別。參與玩家需繳交所謂的「報名費」,其中一部分作爲取得計分籌碼,另一部分則爲行政手續費。玩家並非直接以現金進行遊戲,而是獲得相同數量的籌碼後開始競技。

此外,每場比賽有人數限制,若籌碼低於一定比例,玩家僅能在特定時間內再次繳費報名,且有次數限制,中途棄賽者亦無法隨時取回計分籌碼。法院指出,這與一般賭博參與者可隨時加入、自行決定投入多少財物作爲賭本以投機獲利的性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