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養犬人!請在4月30日前完成辦理
大象新聞·河南交通廣播記者 宋冰霜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媒體發文稱,鄭州從4月15日起,有關部門連同媒體嚴查不文明養犬問題。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對此迴應稱,該謠言與《鄭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不符,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理解支持城市養犬管理工作,並主動對不文明養犬行爲進行監督舉報。
4月15日,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發佈《鄭州市城市管理局關於加強犬隻管理和規範養犬行爲的通告》。這些信息需注意:
1、綜合治理時間:2025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2、城市建成區範圍內,禁止飼養《河南省物業管理區域內禁養犬隻名錄》規定的犬隻,禁止在公共區域內養犬。
3、攜帶犬隻外出,牽引繩不長於1.5米,需爲犬隻佩戴嘴套。
4、所有犬隻須依法登記辦理《養犬登記證》,未登記的養犬人須於4月30日前攜犬隻至服務網點登記辦證,對無證飼養犬隻將依法處罰。
“養犬證”辦理步驟:“鄭好辦”APP—“一件事專區”—“養犬一件事”,即可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