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評論員李正皓遭噴辣椒水案 3犯嫌5萬至10萬元交保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圖)遭人噴辣椒水,警方昨晚再逮捕3名共犯移送士檢偵辦。檢察官今天訊後,諭令3人各以新臺幣5萬元至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士林地檢署表示,依刑法傷害、強制罪,諭令陳姓被告、吳姓被告各以5萬元交保,李姓被告則以1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
全案起於,李正皓19日晚間駕車載女友離開電視臺時,在電視臺車道口處突遭1名男子上前攔車,男子隨即持辣椒水朝李正皓臉部噴灑後逃逸。
警方獲報追查,20日逮捕涉案的21歲吳姓男子,他供稱因雙方行車糾紛才犯案。士林地檢署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諭知吳男限制住居後請回,命不得與共犯聯絡。
爲釐清犯案動機及是否有他人涉入,警方持續追查,昨晚陸續逮捕3名共犯,分別爲34歲李姓男子、24歲吳姓男子及27歲陳姓男子。3人供稱案發當晚僅陪吳男逛街、運動,未參與犯案。
警方詢後,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傷害等罪,將3人移送士林地檢署。檢警持續追查犯案動機、是否有幕後主使及幫派天道盟涉入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