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旅宿業、碼頭業開放移工 增聘前要先幫本勞加薪

▲勞動部推出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將在115年上路 。(圖/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今(30日)拍板勞動部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將以本國勞工爲主、跨國勞動力爲輔,規劃「製造業加薪本國勞工增加移工名額」、「放寬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上限」、「旅宿業及商港碼頭業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強化政府效能」等4大方案。院長卓榮泰說,相關方案明年元月就要密集實施,並適時滾動檢討。

勞動部指出,我國正面臨人口老化及少子化,且已進入超高齡社會,因勞動人口減少,導致各產業紛紛反映勞動力不足。與此同時,我國勞工亦面臨低薪問題,其中服務業的低薪勞工佔比較高,各界也相當關注改善缺工及低薪議題。

勞動部說明,爲了鼓勵企業提升本國勞工薪資與就業條件,避免低薪定錨現象,同時積極向外延攬運用跨國勞動力來協助產業解決缺工問題,在穩定國人就業的前提下推動4大方案,補充產業所需勞動力。

一、製造業加薪本國勞工增加移工名額:爲了讓製造業補足基層人力需求,暨兼顧本國勞工薪資條件提升,勞動部規劃新增製造業移工附加名額核配機制,製造業僱主爲其聘僱全時工作之本國籍勞工加薪,每加薪一位本國勞工就在3K5級制核配名額外多一位移工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且採此方案之僱主,其所聘僱移工名額最高上限,由原本的勞保投保人數40%提升至45%。

二、放寬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上限:勞動部規劃開放符合轉任技術人力條件的資深移工,僱主得申請全數留用,製造業技術人力核配上限由25%放寬至100%,以協助僱主留用資深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但移工、外國技術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仍不得超過總員工50%;並同時鬆綁技術人力健康檢查、生活照顧管理及住宿等規範,讓外國技術人力能有更多自主生活空間,以提升勞動權益,打造多元友善的社會。

三、旅宿業及商港碼頭業引進外國技術人力:開放「旅宿服務工作」、「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得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且直接從海外引進,僱主爲其聘僱全時本國籍工作者加薪,每加薪一位本國勞工就多一位外國技術人力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但此項的外國人力,需有薪資門檻、語言能力、技能資格等條件。

四、強化政府效能:面對移工公平招募國際趨勢,勞動部將成立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及佈局海外據點,專責處理引進跨國勞動力招募及測驗相關事宜,具體落實國對國直接聘僱;另將增設直聘服務據點,整合雙語人力資源,強化移工轉換僱主相關服務,以提升公共服務品質。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院會裁示,本案後續推動除了海外延攬中心在明年第1季上路之外,其餘政策要在明年元月就要密集實施,要適時滾動檢討,請勞動部、經濟部及交通部,與社會各界說明,化解可能的疑慮,讓外界瞭解政府解決產業缺工及保障勞動權益的積極作爲,共同促進國家經濟發展並提升國家競爭力。

記者詢問,旅宿業開放移工部分,包含房務、清潔、訂房及旅宿業所屬工作場所接待工作,餐飲也含在內?勞動部長洪申翰說明,旅宿業相關附屬工作場所,餐廳的話就有包含在這裡面。

至於旅宿及商港碼頭業開放引進外國人力後,薪資門檻部分有無明確規範?洪申翰說,外國技術人力開放最重要的是要有薪資門檻,以及語言、技能的要求。不同行業會訂定不同薪資門檻,會參考行業別客觀統計薪資數據、也不應影響國人薪資條件,也會和事業目的主管機關做討論,在這原則上來訂定薪資門檻。

而現行旅宿業就有開放外國實習生,是否也能銜接久用留才方案?洪申翰說,勞動部會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討論大家的勞動權益,希望在勞動權益上也要符合一定規範。這些外國籍學生在臺灣也待一段時間,也對工作場所、臺灣語言有熟悉,因此是很希望能銜接上外國技術人力的來源,但一樣也要符合薪資門檻、語言、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