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境管將屆滿 檢:若留滯海外恐不歸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500萬元,因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將屆滿,桃園地方法院17日開訊問庭,鄭文燦、辯護人稱沒有意見。檢方則批,鄭文燦所犯是本刑7年以上重罪,加上鄭文燦是前桃園市長,有豐富人派、豐沛資源,若留滯海外,恐有不歸之可能,希望延長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陳麒全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500萬元,因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將屆滿,桃園地方法院17日開訊問庭,鄭文燦、辯護人稱沒有意見。檢方則批,鄭文燦所犯是本刑7年以上重罪,加上鄭文燦是前桃園市長,有豐富人派、豐沛資源,若留滯海外,恐有不歸之可能,希望延長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陳麒全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500萬元,因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將屆滿,桃園地方法院17日開訊問庭,鄭文燦、辯護人稱沒有意見。檢方則批,鄭文燦所犯是本刑7年以上重罪,加上鄭文燦是前桃園市長,有豐富人派、豐沛資源,若留滯海外,恐有不歸之可能,希望延長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鄭文燦在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案涉嫌收賄500萬元,他與白手套廖俊鬆兒子廖家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即將屆滿,桃院今天開訊問庭,鄭文燦、辯護人都稱沒有意見。
檢察官陳寧君則說,鄭文燦涉犯職務上之行爲收受賄賂罪,是本刑7年以上重罪,基於趨吉避凶人性,有高度逃亡之可能。加上鄭文燦是前桃園市長,有豐富人脈、豐沛資源,若留滯海外,恐有不歸之可能,加上本案傳喚其他被告交互詰問,爲確保後續審判,希望延長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另審判長孫立婷詢問律師遞狀請求通訊監察檔案部分,鄭文燦律師團希望檢方提供完整檔案,檢察官呂象吾表示,熟悉第一線偵查實務都知道,通訊監察錄音會有很多生活瑣事,例如感情糾紛、保險箱密碼等與案件無關內容,這些是他人隱私,若全部放在卷中,恐被影印外流風險。暗指鄭文燦案相關資料,在偵查中曾被影印。
律師何祖舜表示,憲法保障被告訴訟防禦權,若沒有完整的錄音檔,辯護人無法確認是不是有對被告有利的內容。他說,同意有第3人隱私,但不能排除內容對被告有利。律師鍾維翰則說,被告須歷經司法程序,應該要有完整的辯護權,檢方不應用這些泛泛理由阻擋。
律師錢建榮也質疑,檢方至今連是否違法監聽都不願意說清楚,因此辯護人懷疑檢方隱藏對被告有利內容並非無端猜測,他也強調,辯護人都有律師倫理,不會泄漏資料。
檢察官陳嘉義則說,辯護人應釋明待證事實與錄音檔關聯,質疑律師是否幽靈摸索?呂象吾反酸,指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前,就有媒體將相關譯文、證詞以獨家方式報導,且做出對鄭文燦極爲有利的結論,自然會擔心泄漏。
孫立婷請律師提供需求錄音檔完整編號,另限制住居等部分諭知候核辦,也訂好5月22日在開準備程序庭勘驗市府會議錄音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