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當庭嗆檢「是人不是神」
桃園前市長鄭文燦被控市長任內收賄案,桃園地院昨開庭,檢辯雙方激辯,鄭文燦當庭嗆「檢察官是人不是神」,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則以「牧羊犬」自喻強調堅持正義,其他公訴檢察官批鄭的律師淡化鄭文燦收賄五百萬的核心爭點。過程脣槍舌戰,審判長一度喊話「大家不要吵架」。
桃園地院昨開庭勘驗列爲重要證據的會議音檔,庭訊中,公訴主任檢察官呂象吾不滿鄭文燦委任律師錢建榮用「奸人所害」、「入人於罪」等字眼,質疑其言論帶有煽動性、構成人身攻擊。
呂象吾批評,辯方強調鄭文燦「無違法指示」,又刻意使用情緒性字眼影射檢方、混淆視聽,形同「自創稻草人、再加以射箭」,藉此誤導媒體與旁聽民衆,淡化鄭文燦涉收賄五百萬元的核心爭點。
昨開庭勘驗二○一七年九月七日「林口工五擴大變更案會議」音檔,該會議由鄭主持,市府官員與廖家父子在場。檢方認定,鄭在該會議中獨排衆議,幫廖利用國家重大建設計劃夾帶「自辦市地重劃」。
呂象吾以時序列出申辦都市計劃變更流程,鄭明確表態會協助推動專案報行政院,也向國發會「講好了」,顯示有協助意圖,五百萬賄款與政策推動時序符合「收款後至退款前」期間,行爲已構成犯罪。
另名公訴檢察官邱健盛表示,鄭於會中明指市府申請「國家重大建設」,不只是協助而是主導,對土地變更有實質影響;商人怎會冒險「丟包五百萬」到市長官邸,鄭退錢是因遭監聽才未收錢;邱強調「收錢後推動政策即已構成犯罪」,不因事後退款而無罪。
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強調,該會議未列入市府正式紀錄,因此稱爲「私下會議」,不會因出席官員多,就變成官方正式會議。對於被特定媒體形容爲「惡檢」,陳自喻爲堅持正義的「牧羊犬」。
鄭文燦表示,檢方引用錯誤時序斷章取義,圖利收賄的指控,是對他的污辱。律師團表示,該會議與整個開發案都依內政部營建署建議,市府是依法行政。錢建榮表示,他曾說鄭是受「奸人所害」,是指廖家父子,並非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