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修訂雙幣ETF交易制度 四大點調整優化
臺灣證券交易所28日董事會通過多項攸關資本市場發展的法規修正案,旨在優化雙幣ETF交易制度、打造亞洲創新籌資平臺、精進創新板及外國企業上市制度,並同意4家公司的股票上市申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證券交易所28日董事會通過多項攸關資本市場發展的法規修正案,旨在優化雙幣ETF交易制度、打造亞洲創新籌資平臺、精進創新板及外國企業上市制度,並同意4家公司的股票上市申請。
針對優化雙幣ETF交易制度部份,證交所表示,爲打造更具效率的雙幣ETF市場,修訂四大法規制度:一、因應ETF可加掛得申購買回的其他幣別受益憑證,並配合主管機關增訂主動式ETF得爲認購(售)權證的連結標的,修正多項營業細則與上市審查準則。
二、開放加掛ETF申購買回與募集發行,未來加掛的受益憑證將獨立計算淨值,並增列其淨值爲零或負數時,比照現行ETF終止上市。同時,加掛受益憑證可辦理募集發行,不再僅限於原基金受益憑證轉換。
三、僅國外成分ETF可加掛外幣憑證,明定僅標的指數成分全部爲國外有價證券之被動式ETF(國外成分證券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申請加掛外幣受益憑證。
四、增加日圓爲加掛幣別,加掛幣別除現有的人民幣、美元外,新增日圓。收益分配與轉換機制,未來新制下,收益分配幣別將由新臺幣改爲外幣配發。轉換機制亦調整爲依前一日淨值計算可轉換的受益權單位數,轉換後若不足一受益權單位,由投信公司退還新臺幣現金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