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鬆綁規定 新臺幣款項可轉外幣分戶帳即起實施
證交所持續鬆綁證券交割分戶帳規定,今天宣佈開放證券商交割專戶新臺幣分戶帳款項,得經客戶同意後,經換匯撥入外幣分戶帳,即日起實施。此舉有利投資人靈活調度及運用新臺幣與外幣資金,希望藉此推動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證交所先前也陸續放寬電子支付帳戶得爲分戶帳的款項移轉約定帳戶選項、委託買進證券預收款項可圈存於分戶帳,以及分戶帳得支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的申購款項等各項新臺幣分戶帳優化措施。此次鬆綁爲首次將優化範圍擴展至外幣分戶帳。
證交所表示,近年來,國人投資海外股市的熱潮持續升溫,證券商復委託業務跟着大幅增長,爲因應市場需求,提升投資人交易便利性與資金運用效率,並達成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各項策略,帶動臺灣金融與經濟發展願景,決定擴大分戶帳功能,開放新臺幣分戶帳款項得經客戶同意換匯後撥入外幣分戶帳。
此次開放措施結合主管機關2017年11月15日金管證券字第1060039194號令,允許證券商得在客戶同意下,將外幣分戶帳款項移轉至新臺幣分戶帳規定,新臺幣與外幣分戶帳款項將得以互轉,投資人買賣國內或國外證券,皆能透過此串聯機制完成交割事宜,資金管理選擇更具彈性。
證交所表示,有關證券商申請辦理外幣分戶帳業務,依主管機關規定,須先取得央行許可的外匯證券商資格,再向證交所提出申請,經審覈通過後方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