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一房屋被徵收人利用房票虛籤購房合同套現24.3萬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俞金旻)2月17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從浙江寧波相關部門獲悉,象山縣處置了一起惡意套現房票補貼事件。
房屋被徵收人吳某某持有票面金額270萬元的房票,2024年,其在大目灣新城購買了一套小區房屋,房屋總建築面積118.83平方米,實際成交價123.8萬元。吳某某爲了全額套取房票補貼,想辦法又簽署了一份房屋價格爲270萬元的購房合同。2024年11月,吳某某拿着270萬元的購房合同到銀行派駐的房票安置室兌付房票補貼,取得房票補貼24.3萬元。
象山縣房屋徵收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貝殼財經記者,“我們在複覈時發現該房屋價格遠高於市場價,經覈查,該戶存在陰陽合同。”於是,象山縣房屋徵收中心馬上聯合縣住建局、縣稅務局、不動產登記中心、丹東街道辦事處約談該戶吳某某,責令退回房票補貼,並取消其房票購房資格。
約談後吳某某退回了房票補貼24.3萬元。象山縣房屋徵收中心有關負責人向貝殼財經記者介紹,“該戶原可以按照實際購房金額獲取9%的房票補貼11.142萬元,剩餘的票面金額仍可繼續使用並獲取房票補貼,最高可至24.3萬元,現在因一時的鬼迷心竅導致被取消房票購房資格,直接損失20餘萬元。”
該負責人表示,後續將加強完善房票補貼資料審覈流程,聯合相關部門強化價格監管,嚴禁房票套現。
編輯 陳莉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