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林虹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紀委監委對臺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林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虹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並收受禮品;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爲私營企業謀利、親屬收受財物,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接工程項目、處理企業債務危機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林虹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林虹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