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將智能家居機器人、智能眼鏡等產品納入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範圍

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印發《關於支持人工智能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自2025年5月3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具身智能應用。建設具身智能行業基地,搭建公共測試環境、測試驗證平臺等,有力支撐具身智能軟硬件迭代升級,推動形成一批行業標準。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聚焦未來工廠、智慧園區等,滾動開放不低於50個應用場景,打造具身智能應用的“樣板間”和“體驗中心”。支持智能終端消費。將智能家居機器人、智能眼鏡等產品納入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範圍,按照產品售價的15%,給予最高2000元/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