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販子連自己的親兒子都拐賣,今天被執行死刑!

2月28日,壞事做盡的餘華英被執行死刑,結束了罪惡的一生!這個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流竄作案,拐賣11個孩子,造成8個家庭分崩離析的壞女人,終於罪有應得!

餘華英1963年出生於雲南鶴慶縣。她壞到什麼程度?她甚至連自己的親生孩子都賣了!

剛滿23歲的餘華英外出務工時,與比她大20歲的龔某良認識,1992年生下兒子。

由於雙方各有家室,而且沒有能力撫養,索性就把孩子賣到了河北邯鄲。這是她販賣的第1個孩子。

輕輕鬆鬆就獲得了5000元的報酬,讓她和情夫龔某良嚐到了甜頭,自認爲找到了發財的好路子。此後3年間,餘華英夥同丈夫或情夫拐走11名兒童。

被拐賣的孩子中,年齡大多在幾歲左右,很多孩子還不記事,有的甚至長大成人後都不知道自己是被拐賣的。

在餘華英拐賣的11個孩子中,楊妞花案曾轟動一時:1995年冬天,餘華英把5歲的楊妞花拐至河北邯鄲,更名爲李素燕。

萬幸的是,楊妞花被拐26年後回到了真正的家。令人痛心的是,她的父母因無法承受失女之痛,先後在1997年和1998年撒手人寰。

楊妞花指認了餘華英,協助警方快速將她抓拿歸案,法院判處她死刑。

原本以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但令人憤怒的是:餘華英居然厚着臉皮當庭申請上訴。法庭判重了嗎?如果你的孩子被拐賣,骨肉分離幾年、幾十年甚至終生不能相聚,你會有什麼感受?你覺得人販子應該怎麼判?

重親情、有血性的中國人,應該都會支持判處餘華英死刑。

實際上,要對人販子判處死刑甚至是無期徒刑都很艱難。其實餘華英並不是第1次被捕。早在2000年,餘華英就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刑拘2個月後就釋放了;

2004年,她在雲南再次作案被抓,但是以假身份被判8年,後來減刑3年,2009年重獲自由。拐賣1個孩子和N個孩子,只需要在牢裡待個三年五載,出來後又可以繼續拐賣孩子掙快錢:犯罪成本實在太低了。

號稱“中國第一人販子”的陳蓮香,2年時間拐賣46名兒童!她僅服刑5年就假釋出獄。如此罪大惡極,短短5年時間就“洗白”了!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我國的法律完善之路任重而道遠。

我們呼籲持續、儘快完善相關的法律條例,以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威懾人販子、嚴懲人販子,讓他們不敢再鋌而走險,不敢再以身試法。

願天下無拐,願每一個孩子都健康幸福的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