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單位出手收購老舊機車 每輛車主至多拿回3,400元
圖爲上下班尖峰時間的「機車瀑布」奇景。(圖:shutterstock/達志)
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收購民衆老舊機車,並換購電動車輛,可減輕民衆購車負擔及促進運具電動化,更有助於溫室氣體減量效益的提升。環境部111年推動車輛汰舊換新媒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7月7日將加入減碳效益收購行列,每輛汰換機車收購新臺幣2,100元,爲目前最高媒合收購價金,如再加上減空污補助金1,000元及廢車回收獎勵金300元,每輛車民衆至少可獲得3,400元。
本次新增媒合減碳效益收購方「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預計收購1,675輛老舊機車,以每部老舊機車汰換電動機車有2.3公噸CO2e減量效益,預估可產生約3,853公噸CO2e的減碳效益,若再以每部有22.07公斤之空污減量效益估算,約可同時減少36.97公噸的空氣污染排放量,達到減碳減污共利。
環境部推動老舊車輛汰舊換新之各車種收購價金。圖/環境部
現行媒合平臺在減碳效益部分已有經濟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臺南市政府收購方,加上本次新增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將有4個收購方,民衆或企業可依所汰換車輛的種類,選擇合適方案提出申請。
環境部表示,目前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且需執行溫室氣體增量抵換者有40開發案,未來將會有更多開發單位加入媒合收購方,該部鼓勵有老舊車輛之民衆或企業,儘早汰換成對環境較友善之電動車輛,共同爲國家淨零排放努力。
爲強化政策執行,環境部於111年及112年分別訂定「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媒合服務作業程序」及「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媒合服務作業程序」,民衆或企業淘汰車齡10年以上之老舊車輛換購電動汽(機)車或油電混合車,可至環境部「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媒合(網址:https://gov.tw/cZ1),將減碳效益讓予開發單位及地方政府等收購方並取得收購價金。統計111年至114年5月止,媒合平臺已有超過10萬輛老舊車輛完成汰換,累積約43萬5千公噸CO2e的減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