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自己臉抹糞!臺中男超脫序 酒醉在派出所當眾脫褲排泄

臺中廖姓男子因酒醉被第二分局警員帶回永興派出所內保護管束,他卻失控不顧勸阻,當警員面脫褲排泄,還將糞便塗抹在自己臉上大鬧派出所,廖事後辯稱自己喝到斷片忘記了;法院勘驗監視器以他行爲屬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他3000元,可抗告。

臺中第二分局移送指出,廖男7月22日凌晨因酒醉,警方以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將他帶回永興派出所內實施管束。

未料廖男情緒失控,不顧現場是公衆得出入出所,又不聽警方勸阻下直接拉下內外褲,裸露下半身後當衆排泄,甚至將糞便塗抹在自己顏面,另現場值班警員相當傻眼,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將廖男移送法院裁罰。

臺中地院查,廖男到案後雖辯稱自己喝醉斷片,不知道在派出所內有脫序行爲;法院勘驗監視器護面,發現廖男在管束期間,確實不聽警方勸阻隨意便溺,還將糞便塗抹在自己臉上,他的行爲顯然非一般民衆對警方提出理性異議應有方式。

法院也認爲,廖男干擾執法現場秩序,其所爲顯然是爲拒絕配合、意圖以肢體動作抗衡執法命令的反制行爲,屬嚴重妨害公務正常進行。

法院說,廖男同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於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爲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及同法第85條第1款,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法院審理後,從重依第85條第1款,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裁罰廖男3000元。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廖男酒醉被保護管束,竟失控在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內脫褲排泄,朝自己臉抹糞。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