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淵翔涉犯個資法交保 基檢不服火速提出抗告

基隆市前民政處長張淵翔涉嫌利用戶政系統,協助罷免民進黨議員連署案,4月29日基隆地院裁定40萬元交保,但基隆地檢署不服於4月30日晚間8時提出抗告書送達基隆地院,地院將轉呈高等法院再爲裁定。(張志康攝)

基隆市前民政處長張淵翔涉嫌利用戶政系統,協助罷免民進黨議員連署案,4月29日深夜獲基隆地院裁定以新臺幣40萬元交保,但基隆地檢署認爲該案仍有需要釐清之處,並於昨日晚間8時許提出抗告書送達基隆地院,地院將轉呈高等法院再爲裁定。

基檢上月28日針對罷免民進黨議員鄭文婷、張之豪案涉嫌僞造文書部分展開大規模搜索,並帶回多人到案詢問,後約談張淵翔,檢警認爲犯罪嫌疑重大,經檢察官復訊後,認定張淵翔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及《刑法》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不過,基隆地院於上月29日晚間召開羈押庭,並裁定張淵翔以新臺幣4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法官認爲,張淵翔犯罪嫌疑重大,雖有共犯尚未到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但張對於他的犯行供承不諱,因此認爲沒有羈押的必要性,所以准予新臺幣4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於現住所,且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接觸。

然而基檢不服裁定結果,並認爲該案尚有許多須釐清之處,於昨日晚間8時火速將抗告書送達至地院,地院轉交高院並將由高院針對抗告另爲裁定,若駁回則維持交保;若發回地院更爲裁定,則必須重開羈押庭審理,屆時張淵翔必須再度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