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曼娟曾遇恐怖情人!檢察官成「最難忘貴人」 大票爆迴響
▲作家張曼娟。(圖/資料照)
記者鄺鬱庭/綜合報導
作家張曼娟近日曝光年輕時遇到「恐怖情人」的經歷,對方雖是留美博士,可在一起期間就提出結婚要求,還要她遵循「婚姻戒律」,張曼娟無法接受,提出分手後,對方卻展開一連串騷擾與報復,「經歷其中的時候,我也以爲是一場惡夢。但我沒有妥協,沒有湊合,我選擇了自己要走的路,贏來了想要的人生。」
張曼娟在粉專回憶,博士班畢業那年,經大學同事介紹,她認識了一位留美博士,起初兩人靠信件、電話聯絡,對方回到臺灣任教後纔有實際相處,可不到一個月,她便發現,不管是性格或是價值觀,兩人的差異相當大,其實並不適合。
可對方卻提出結婚要求,還列婚姻戒律,「其中最令我震驚的,莫過於婚後必須將教職收入與一切版稅交由丈夫處置,而丈夫每個月會發三千元零用金給我,不管我需要任何東西,都得向丈夫申請,他批准之後纔可以購買。」
在溝通無效後,張曼娟提出分手,豈料卻是災難開端,對方認定「交往就不能分手」,不僅深夜打電話到她家謾罵,還寄黑函給鄰居,甚至跑到她任教的大學散發她寫的情書,意圖讓她無地自容。對方更威脅要「好好教訓」她,直到她低頭嫁人,並揚言「怕丟臉的是妳,我纔是贏家」。
在無止境的羞辱和恐嚇下,張曼娟形容自己「吃不下、睡不着、動不動就掉眼淚」,猶如驚弓之鳥。好友看不下去質問她,「妳要悲傷多久?那個人有什麼重要?」讓她驚覺,「別人或許能傷害我,但不致於毀滅我,除非我給他毀滅我的權力。」她也在心中立下誓言,「從此以後,我要當一個快樂的人,誰都不能剝奪我的快樂。」
張曼娟也發出另一篇文說明,「眼看我已失去求生意志,父母堅持必須訴諸法律,對於他的恫嚇、威脅,絕不能再忍耐了。」令人難忘的是,在偵查庭上,檢察官怒斥男方,「像你這樣的男人,哪個父母會把女兒嫁給你?」
張曼娟感恩直呼,「檢察官是我永難忘懷的貴人。素昧平生的他,堅定的保護了我。」回想起來,這個故事聽起來像假的一樣,「經歷其中的時候,我也以爲是一場惡夢。但我沒有妥協,我選擇了自己要走的路,贏來了想要的人生。」
最後,她強調自己把故事寫出來,是想跟更多人分享,如果正處在類似的人際關係或職場中也不要妥協,「受到壓迫,必須爲自己挺身而出,改變命運。」並說她現在真的過得很好,「就算是糞,也能成爲花朵的滋養。只是我現在離糞愈遠愈好,糞真的很臭,大家繞道而行喔!」
貼文引發熱議,「所以才交往不到一個月就被逼婚…男方還做了這麼多恐怖情人的事。老師真是歷劫啊!」、「沒想到老師經歷過這樣的事情,還好老師沒有嫁給他…」、「太可怕了~恐怖情人,老師那段期間辛苦了」、「幸好有明理又有勇氣的爸媽!」「謝謝老師願意分享,相信會讓也正在其中受苦的一些人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