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準公共幼兒園遭控浮報補助 縣府稱全由中央覈算
彰化有幼兒園指控有準公共園所浮報收費資料、詐取政府補助。報系資料照
彰化縣共有145家準公共化幼兒園,佔全縣幼兒園約42%,但有幼兒園業者指控部分園所浮報收費資料、詐取政府補助,要求依法處理。對此,彰化縣府教育處說,補助金額是由教育部依園所申請的當學年度收費試算表提供,經園所確認無誤後,中央登錄於幼生管理系統,試算表全由中央提供。
彰化幼兒園園長會議今天在彰泰國中舉行,會議上施姓業者當場指控南彰化6家準公共幼兒園以補稅方式,將資料提供縣府申請加入準公共化,浮報費用,詐領補助。
他指出,私立幼兒園加入準公共化時,通常以每名學生原收費扣掉家長負擔的金額向政府申請補助,當中確實會增加成本,但大多數每名學生約增600到800元不等,然而疑似有業者透過到國稅局補稅,誤使國稅局公務員登載不實資料,開立補稅資料,業者再向縣府申請加入準公共化,使政府支付浮報費用。
施姓業者指出,被指控的 6 家幼兒園原收費每月約 6 千至 7 千元,但政府補助後每月約 9 千至 1 萬元,一年可增加百萬以上經費,對其他園所不公平,也批評縣府未盡責調查,要求依法處理。
對此教育處迴應,自 107 學年度推行準公共化機制以來,教育部曾發文指出,若幼兒園收費資料誤植,可提供加蓋稅捐機關收件戳記的申報書及收執聯作爲收費依據,縣府收到可免經收費審議委員會審認,就進到國教署修正,相關園所也是經國教署審覈通過。縣府也會針對園所收費,列入例行稽查。
被指控的幼兒園業者則否認浮報,表示並未到國稅局補稅,且落差費用涵蓋營運費與人事成本攤提學生支出,認爲補助金額合理,並非不當申請。
不過,也有資深業者指出,約在七、八年前,確實曾聽聞有業者以補稅方式浮報補助費用,但隨着制度逐漸健全,加上準公共幼兒園數量趨於飽和,如今要再以此方式牟利的可能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