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幼兒園爆疑似虐待性侵案 綠委批縣府無退場機制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2)日與受害家長以及民團舉辦記者會,控訴彰化縣政府竟然對此沒有任何退場機制,監視錄影器畫面索要也遭縣府阻擋,要求教育部制定全國統一的監視畫面索取規範;教育部承諾10月底會提出相關規定。(黃敬文攝)
受害家長控訴,孩子罹患嚴重創傷症候羣,懼怕外人,常躲在儲藏室、櫃子、桌下。(林月琴委員辦公室提供)
彰化縣知名連鎖幼兒園近期爆發集體虐童及疑似性侵害事件,短短10天內園方不當管教行爲高達158次,造成至少6名幼童身心受創;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2)日與受害家長以及民團舉辦記者會,控訴彰化縣政府竟然對此沒有任何退場機制,監視錄影器畫面索要也遭縣府阻擋,要求教育部制定全國統一的監視畫面索取規範;教育部承諾10月底會提出相關規定。
林月琴表示,此案源於去年9月,一名男童開始出現夜間哭鬧、排斥上學、害怕洗澡及換尿布等狀況,經診斷爲心因性問題,隨後家長陸續發現孩子有紅腫、擦傷、撕裂症狀,前往醫院驗傷及通報,後續調查更發現,孩子身上不僅出現不明的私密處紅腫、大便出血,老師更對孩子有恐嚇行爲,甚至是暴力對待。
林月琴指出,本案疑似性侵部分將交由司法判定,但彰化縣教育處在處理重大不當對待的過程中,整體行政作爲荒腔走板、嚴重失能,教育處第一次調查卻以「沒有直接證據」爲由,認定老師「不構成違法事件」,即使無法認定是否有性侵害,但園所仍有多項違規,教育處卻未確認孩子是否遭遇不當對待,形同草率結案。
她說,直到家長自力救濟、強烈陳情,教育處才被迫重啓第二次調查,第二次認定結果呈現「情節重大」;教育處必須交代清楚,爲何第一次調查會出現如此明顯疏失,同一批委員在第二次調查就能認定「情節重大」,更凸顯第一次的結論毫無正當性,教育處難辭其咎。
受害家長也現身說法,表示自己的孩子去年9月就讀,不久後額頭出現大面積瘀青,當時老師推說不知情,直到同年11月28日孩子私密處受傷,才驚覺不對勁,也發現班上多名幼兒都有相同情況,老師卻總以「不知道」迴應,學校更多次以「監視器未直接拍到」推諉卸責。
他指出,教育處經半年調查,才告知孩子在園期間多次受虐,光2周就發生20餘次,但不解教育處爲何要阻擋受害家庭檢視監視器畫面,孩子事後甚至在新學校觸景生情,如今仍需心理治療。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組科長陳鉉淑表示,受害家長想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調閱,但行政機關得以拒絕,不過考慮到家長調閱的權益,教育部、國教署目前正訂定各地方政府在處理跟受理民衆調閱監視畫面的注意事項,以兼顧家長的權益跟行政程序的公正性,預計10月底會提出。
陳鉉淑說,針對彰化縣府調查時發生前後不一的問題,彰化縣府表示第一次僅針對「孩子私密處受傷」這件事做調查,所以第二次再接獲家長反映時,就立即針對違法事件再次調查;教育部會請彰化縣府說明爲何第一案沒有並同處理疑似不當管教的部分,如果確實有違失責成彰化縣政府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