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準公到宅保母月薪2.8萬惹議 保母:不如去託嬰中心

彰化縣府提升保母知能,舉辦培訓與課程,還建立「保母實習制」,新手通過實習才能登記成爲正式保母。圖/彰化縣府提供

政府推動幼兒托育政策,但針對到宅保母過去未訂明確收費標準,近期多個縣市陸續制定準公共保母的到宅托育費用區間,預計8月起實施。不過彰化縣將每月收費訂爲2萬8590元,相當於基本工資,引發當地保母不滿,認爲金額低於市場行情,有人甚至打算退出準公共制度,或改回託嬰中心上班。

根據新制,臺中市的準公共保母若提供每週一至五、每日10小時的到宅照顧服務,收費區間訂爲每月2.8萬至5.4萬元。南投縣則訂爲每月2萬至4.8萬元;彰化則是直接採基本工資作爲標準,並將隨基本工資調整。

不過,這項標準引來保母反彈。部分保母指出,彰化縣目前行情照顧一名0至2歲幼兒每月約3萬5千元,新制落差過大,恐導致保母收入縮水。也有保母憂心,若收費標準過低,可能逼使部分家長另籤「雙重契約」逃避政府監管,反而破壞制度初衷。

彰化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督導指出,近年家長對到宅保母需求增加,主要是偏好一對一、在自家照顧的模式,認爲相對安心,加上政府補助提高,讓更多家長能負擔得起這類服務。

對於收費爭議,彰化縣保母協會理事長謝美娟表示,政府訂價的目的,是讓保母與家長有參考依據,若保母有其他收費意見,也可透過協會反映,在例行會議中討論是否進行調整。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表示,此次標準參考其他縣市作法並考量市場需求。若家長聘請保母照顧雙胞胎或兩名以上幼兒,收費迴歸市場機制,由雙方議定價格。

南投縣社會及勞動局指出,到府保母的工作時數、天數彈性較大,加上居家式托育不適用勞基法,仍須由家長與保母在合理範圍內協商,雙方同意即可簽約。

目前彰化登記從事到宅托育服務的保母有83人。徐姓保母表示,她原爲幼兒園助理老師,因不便在家帶孩子,轉任到府保母。雖住彰化,但因臺中行情較佳,她選擇長期通勤赴臺中工作。她說,當地收費一般落在每月3.8萬至5萬元,即使交通成本高,收入仍較穩定。

她強調,到宅保母須與家長建立良好溝通,配合家庭作息與教養觀念,並有的家庭裝設監視器,須有高度責任感與應變能力。有的保母還會自備整套育兒用品「一卡皮箱出征」,展現專業。

不過,地方政府對到宅保母的管理也面臨挑戰。彰化縣社會處表示,現行「托育專法」對到宅托育的監管仍在發展中,與在宅保母可隨時稽查不同,到宅托育的服務場所屬家長住家,若要進行訪視,須取得家長同意,執行上較具限制。

臺中市社會局也指出,「居家式托育服務管理辦法」目前僅規範在宅保母的訪視頻率,爲保障幼童安全,臺中市對新收託的到宅保母會在30日內訪視一次,但要無預警稽查仍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