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狂賣臺中海線地 13年入帳近百億元
臺中市議員楊典忠(右)6日指出,臺中縣市合併至今,彰化縣府陸續處分臺中海線公有地,累計總面積超過20萬平方公尺。(陳淑娥攝)
臺中海線許多公有土地屬於彰化縣政府,臺中市議員楊典忠6日指出,臺中縣市合併至今,彰化縣府陸續處分臺中海線公有地,累計總面積超過20萬平方公尺,實收金額達99億多元,要求市府建立跨域治理平臺,加強公有地合作開發。市長盧秀燕表示,正在興建的清水國民運動中心,其中一小塊地就是跟彰化縣府買的,讓國民運動中心可以完整。
臺中市議會今市政總質詢,議員楊典忠、林祈烽、施志昌、鄭功進針對彰化縣政府處分臺中海線土地提出質詢。
楊典忠表示,1949年國民政府將臺中州分產給臺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等單位,彰化縣府成爲臺中海線的超級大地主,縣市合併至今13年,彰化縣府陸續處分臺中海線公有土地,已累計處分68筆、總面積超過20萬平方公尺,實收金額高達99億多元,面積超過市府近期公告的超巨蛋。
楊典忠提到,目前彰化縣議會審查通過待處分的臺中港土地超過2萬9000平方公尺(約9000坪),後續將持續處分,彰化縣府今年初公告招標兩筆土地設定地上權,雖首輪流標,據傳將於7、8月再次辦理招標。
楊典忠指出,臺中市行政轄區內的土地,卻由彰化縣府處分,治理邏輯混亂,而只要彰化縣議會通過,即可對臺中市土地決策處分,臺中市議會、市府完全無決策參與機制,恐未顧及當地民意與區域發展需求,土地使用與開發未與在地政府協調,將導致公共設施供應落差、交通系統不銜接、土地利用無法整體規畫。
楊典忠認爲,歷史因素遺留的治理狀況,不應以「土地不是我們的」爲由消極處理,市府應透過跨域治理平臺,與彰化縣府合作開發,建立「跨域治理協議機制」,共同規畫臺中港區土地開發、產業引進、生活機能建設,並向內政部或國發會協調跨縣市土地治理制度,土地所有權與行政治理權限應一致,避免割裂治理與資源配置失衡。
市長盧秀燕表示,正在興建中的清水國民運動中心,開工之初就發生部分土地屬於彰化縣府,中市府以價購方式向彰化縣政府購買,另七期文心森林公園的圓滿劇場也是與臺體大交換土地,只要海線有需求,市府就會如清水國民運動中心方式進行跨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