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伸港小姊妹遭撞飛雙亡 駕駛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彰化縣伸港鄉3名就讀國小的陳姓姊弟,在通過行人穿越道時,遭蕭姓老翁所駕駛的休旅車撞飛,造成2死1輕傷,彰化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本報資料照)
彰化縣伸港鄉就讀國小的陳姓3姊弟,去年2月22日晚間行經伸港美港路與建國路口,在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74歲蕭姓老翁所駕駛的休旅車撞飛重傷送醫,10歲的姊姊在搶救197天后去世,9歲妹妹也在搶救251天后不治,弟弟輕傷,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將蕭姓老翁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蕭男在2024年2月22日下午6時許,駕車行經伸港鄉一處路口,遇綠燈要直行時,未注意到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要穿越該路口的陳姓3姊弟,貿然通過路口時,撞擊到姊弟3人,致使3人都被撞飛倒地,姊姊頭部受重創,經緊急送秀傳醫院急救,因傷勢過重,在同年9月5日早上6時55分許不治。
妹妹也因雙側硬腦膜下出血等,先送彰基醫院、後送至漢銘醫院急救,仍因傷重過重,在同年10月29日晚間9時16分許不治,弟弟輕傷(未提告訴),陳姓姊妹的父母提告,彰化地檢署進行偵辦。
彰檢起訴書指出,蕭男在警詢及檢方偵查中坦承不諱,檢方按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且駕駛在行車時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蕭男卻疏未注意,釀成事故,確實有過失;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站彰化縣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及交通部公路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鑑定的結果,亦認爲蕭男過失駕駛行爲與陳姓姊妹死亡間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