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民眾誤認移工袋裝犬貓急報警 打開發現是鴨子
彰化縣有民衆今天拍到移工騎車,手上及腳踏處都有袋子,且袋內物體會動,po文引起網友熱議,擔心裡面若是犬貓恐涉動保法;警方接獲報案追查,發現裡面裝的是1只鴨子。
有民衆今天在臉書(Facebook)社團發文表示,今天上午約8時於彰化縣員埔路及臺76線交界看到移工騎車手拿黃色袋子,腳踏處還有一個袋子,裡面有物體會動。許多網友留言推測袋內可能裝有犬貓,擔心涉及動物保護法,多個派出所都接到民衆致電要報案,動物防疫所也接獲通報。
員警依循車牌號碼,找到當事移工,打開黃色袋子後發現裡頭裝着1只鴨子;移工向員警表示是自己要食用。
民衆黨籍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說,稍早他也收到友人傳來照片,許多人都非常關心此案且第一時間猜測是否爲狗肉捕抓,他詢問警方後,確認袋內裝的是鴨子而非犬貓,算是虛驚一場。
彰化縣農業處告訴中央社記者,根據畜牧法,除家庭自用外,屠宰家禽應於屠宰場爲之,並經屠宰衛生檢查,如違法屠宰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隨着民衆動保意識逐漸提升,對於捕捉行爲普遍抱持高度敏感態度,偶爾也會出現誤報情形,但也感謝民衆對動物保護工作關心,同時提醒大家動物保護法對宰殺動物的規定以免觸法;依據動保法明訂禁止宰殺犬貓,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