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領到6百萬退休金秒離婚!老婆看存摺傻眼 晚年只剩微薄年金
丈夫領到退休金,卻馬上跟老婆離婚,讓女方相當錯愕。(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許多夫妻都覺得退休後可以悠閒生活,但近期日本出現中老年離婚的社會現象。網站《THE GOLD ONLINE》分享,有名丈夫在65歲退休後,領到了3000萬元的退休金(約新臺幣600萬左右),不料沒隔多久就和妻子提出離婚,夫妻共同持有帳戶只剩600萬日圓(約新臺幣120萬),讓老婆措手不及,只能靠國民年金應付生活所需。
《THE GOLD ONLINE》報導,丈夫在大公司工作近40年後,於今年春天退休,並獲得3000萬日圓的退休金。妻子一直夢想能兩個人去旅行,在花園度過退休生活,不料這時候丈夫跟她說,「從現在開始,我想過我自己的生活」。
當丈夫說出這句話,妻子完全不敢相信,她表示,自己30年來都是全職主婦,養育了2個孩子,把家裡所有財務都交給丈夫管理,自己名下幾乎沒有任何資產,自己老年能用的錢是國民年金所支付,每月只有約7萬日圓(將近新臺幣1.5萬)。
而當妻子看到丈夫存摺後感到更不可思議,3000萬隻剩600萬左右,丈夫用「我把它用於投資」、「我用它來支付生活費」等藉口搪塞,事後發現他早就另結新歡,並把錢轉移走,只能無言以對。報導中提醒,退休金基本上被視爲「婚姻期間產生的財產」,離婚需進行財產分割。但如果該財產已預先使用或轉移給其他人,則存在實際上無法分配的情況。
臺灣夫妻較多采用「法定財產製」,據法律百科解釋,結婚前取得的財產,都屬於個人,不必拿出來和對方分配;結婚以後取得的財產,必須先扣除結婚後所欠的債務,如果有剩餘,法律上就叫做「剩餘財產」。剩餘財產比較少的一方,可要求剩餘財產比較多的一方分配價值差額的一半,但夫妻之一方必須在知道對方剩餘財產有差額的2年內,以及最遲在離婚後的5年內要提出請求,時間過了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