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電價不該變通膨

(圖/本報系資料照)

下個月起民生用電將調漲3.12%,此次調漲包括住宅用電與小店商用電,屆時不但每月的家用電費將增加,民衆更擔心小店商們以電價調漲爲由而漲商品價格。

依據經濟部電價審議委員會對此次漲價的公告,除民生用電調漲較多外,小店商用電在700度以下者每度漲0.1元,701度以上則不調漲。也就是說此次的電價調漲方案,小店商的每月用電的電費,最多隻比現在「漲70元」。

如果「最多漲70元」可以當作小商家把便當漲5元、麪包漲5元、陽春麪漲5元、手搖飲漲5元的說詞,那麼民衆不只應勇敢的拒買此無良商家,而且有關單位也該主動介入稽查,別讓小商家們趁機發「國難財」。

政府的電力政策讓電價不得不漲,既然大多數人選擇這個政府,在這政府執政的其間縱使不認同其電力政策,也只能摸摸鼻子的認了。然而,如果小商家敢因每月電價「最多漲70元」而調高商品價格的話,民衆就該好好審慎抵制如此的無良商家。

如果民衆不重視自己的權益,只因微幅的電價調漲卻造成大幅物價上漲與整體的通貨膨脹,那麼傷害、損失的不但是民衆自己的荷包,更是賠上市場與社會、國家的公平正義!(作者爲空大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