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撂人押走2男!苗栗議長獨子羈押4月 檢方今起訴

▲苗栗縣議會議長李文斌獨子李展維,涉嫌到茶飲店暴力押人討債,檢方認定李展維爲首謀,將李等16名被告起訴。(圖/記者楊永盛攝、資料相片)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議會議長李文斌獨子李展維因債務糾紛,今年5月中旬涉嫌揪衆,前往苗栗市一家茶飲店強押2名男子,檢警第一時間逮捕李等4嫌;李被羈押4個月後,檢方今(10)日發佈新聞,認定李展維爲本案首謀,將李等16名被告依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

據指出,李展維(31歲)疑似跟人有金錢糾紛,5月12日深夜涉嫌撂人前往苗栗市大同國小附近的一家茶飲店,強押2名被害人慾催討數百萬「債務」。警方網路巡邏發現此案,隔天逮捕李展維等4名嫌疑人,檢方認定被告有串證、滅證事實,聲請羈押李展維獲准。

苗栗地檢署今天下午指出,李姓被告(指李展維)涉犯刑法第150條第2項第2款、第1項後段之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首謀及下手實施致生公衆及交通往來危險、第302條之1第1項第1款之3人以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檢方指出,潘姓被告等15人,涉犯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實施致生公衆及交通往來危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苗栗縣議會議長李文斌獨子李展維,涉嫌到茶飲店暴力押人討債,檢方認定李展維爲首謀,將李等16名被告起訴。(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案發時,李文斌透過臉書發表道歉聲明,強調尊重司法調查,支持法律對兒子的任何處罰,對於外界將此事與他的議長職務相聯繫,甚至畫上等號,進行政治或道德上的操作,他能理解並接受批評,自責「養子不教父之過」,但禍福自招,兒子已成年,該是獨自面對自己不明智的錯誤,承擔責任,對家務事影響苗栗形象,他深感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