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成員狂發150萬則釣魚簡訊 臺中地院因這原因讓他無保請回
刑事局昨發佈破獲「普發現金1萬元」釣魚簡訊詐騙集團案,該團以汽車載假基地臺四處發出600萬則簡訊,向78人詐得500多萬元,開車的林姓男子遭檢方聲請羈押,臺中地院裁定他無保請回,引來承辦警方非議,中院今迴應表示,林男「角色邊緣」缺乏羈押必要,請回後檢方也沒抗告。
刑事局表示,假基地臺是大陸製造,可在距離100公尺內遮蔽電信業者基地臺訊號,詐團成員開車時用手機透過車上假基地臺發送釣魚簡訊,假冒銀行、臺電、自來水、遠通電收等公司,謊稱帳戶、信用卡異常或欠繳相關費用,誘被害人點擊連結填信用卡號、個資,在於境外盜刷。
其中26歲林男今年6月起在臺中發釣魚簡訊,15天發出150萬則,向15人騙走100萬元;犯嫌多稱朋友介紹工作,日領2000至3000元,部分坦承詐騙,有人稱受僱發廣告簡訊,不知是詐騙。
警方逮捕整團12人,檢方聲押其中6人獲准;其中林男經臺中地檢聲請羈押,臺中地院裁定他無保請回,引來承辦警方不滿,感嘆臺灣果然是詐騙之島。
臺中地院今透過新聞稿迴應,表示臺中地檢以林男涉犯參與組織、加重詐欺等罪嫌,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及「反覆實施詐欺行爲之虞」聲請羈押,法官7月22日訊問林男,林坦承犯行,且在警詢時指證共犯,卷內缺乏證據足以認定林有串供、滅證情形。
中院說,林男沒有詐欺前科,參與時間不長,僅負責依指示駕駛裝載裝載行動基地臺設備的車輛,並非實際詐騙被害人或收取款項者,其參與「角色邊緣」,罪行較輕,難認有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
中院表示,檢方聲押的原因尚無證據可佐,因此法官依法駁回聲押聲請,並將結果送達檢察官,檢方也沒有抗告,無保請回裁定已確定。
刑事局昨發佈破獲「普發現金1萬元」釣魚簡訊詐騙集團案。圖/刑事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