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成員黑吃黑遭同夥「活埋」狠殺 4惡煞判賠833萬
陳姓男子遭活埋致死,父母向其中4名兇手求償共833萬元。(邱立雅攝)
同屬詐欺集團成員的陳男因被懷疑黑吃黑,遭同夥從新竹擄走後載往苗栗活埋致死,其中兇手徐維韓、郭育廷、謝旻錡遭判無期徒刑上訴高院遭駁回,另名兇手張晉毅、藍昱翔則潛逃出境通緝中,陳男母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新竹地院判徐、郭、張、藍4人共需賠償430萬4479元。
徐、郭、張、藍、謝5人與綽號「紅財神」男子,以及被害人陳男,均爲詐團成員,但陳男遭懷疑黑吃黑,紅財神隨即下達追殺令,徐男等5人即於2022年底前往陳男住處擄人。
5人眼見陳男返家後,一擁而上用電擊棒攻擊,並用手銬、束帶捆綁,膠帶矇眼、口,避免陳男呼救,再搶走陳男車上的60萬元現金。衆人將血跡清理乾淨後,隨即把陳男載往苗栗,並在路上討論要如何處置陳男,選項則有拆線(賣器官)、滷肉(活埋)、丟海(即丟入海中任其漂流)等。
最後衆人一致決定載往苗栗山區活埋,並挖好足供1人容身的地洞,再用鐵鍬毆打陳男頭部及斬擊腳跟,接着推入地洞內,不顧陳男「大哥對不起」「多少錢我都願意給」等求饒,逕將泥土覆蓋於該地洞而活埋陳男致死。
事發後張、藍潛逃出境,徐、郭、謝遭判無期徒刑,該案也是國民法官上路後新竹地院首件國民參審案,3人上訴高院遭駁回。
陳男母親依法請求被告等負連帶之損害賠償責任,扣除已與謝男和解並撤回告訴,對其餘4人請求項目及金額包括扶養費用以及精神撫慰金共430萬4479元,新竹地院判準,加上陳男父親早在1月也向4人提出民事求償,獲判賠約403萬元。4名兇手共賠約83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