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桃機三航站新建工程款3275萬 東元專案經理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起訴東元電機員工涉幫下包商以假合約詐工程款。(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東元電機2019年間承攬桃園機場三航站公共設施新建工程,下包商偉銓營造卻爆發財務危機,東元專案經理張耿銘涉嫌爲了避免延誤工期,利用東元的「監督付款」制度,幫偉銓公司以假合約向東元詐得3275萬元的墊付款,臺北地檢署6日依僞造文書、詐欺等罪起訴張等6人,原列被告的東元電機總經理張鬆鑌與特助費小凡,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
檢察官調查,東元與偉銓合作,由東元取得桃機工程案後,將「鋼構勞務工程相關之鐵架加工」發包給偉銓,結果偉銓因積欠工程款,想向東元借款週轉,剛好東元爲了避免下包商因突發財務困難導致違約,有「監督付款」制度,由東元先代下包商付款,確保工程如期進行。
負責這起工程的東元專案計劃經理張耿銘,爲了幫偉銓公司週轉,與偉銓負責人葉瑞文、技術合約廠商全臺公司負責人顏全嘉等人合謀,假借原物料及加工費上漲等不實名目,與材料商簽訂不實合約書,讓東元預支款項3275萬餘元給材料商之後,再轉給偉銓1741萬餘元用來還債,其餘轉入全臺公司顏的帳戶。
檢察官考量東元從2007年起,已有11次「監督付款」實例,認爲這次東元比照辦理並無非常規交易的問題,但是張耿銘明知包商使用假合約詐領款項,被認定是共犯,因此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