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車手一犯再犯 稱自己「智商66」求交保...法院不信繼續押
臺中蘇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一犯再犯,2度交保後馬上繼續騙,檢察官痛斥他一再欺騙法院、自甘墮落,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求刑4年,因蘇目前遭羈押,他又以想照顧母親盡孝、自己智商僅66爲由求交保,法院以他顯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駁回,可抗告。
檢方起訴指出,蘇男(45歲)有強制性交、詐欺前科,2024年5月才假釋出監,他又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詐團今年3月向劉姓被害人用投資話術,指派蘇男持僞造的投資公司工作證、存款憑證及商業合約書,5月10日到沙鹿區向劉男取款10萬元,因警方事先埋伏當場逮到蘇。
蘇落網後起初否認,後又改口全認罪,卻一再辯稱「我很討厭詐欺集團」,還說「我是利用自己,讓警察查獲詐欺集團。」但檢方比對他對話紀錄,發現蘇向詐團上游說「我不跟客戶套交情」,還會催討車資(抽成)、餐費,確認收款地址,可見其犯案時心智正常。
更離譜的是,蘇男落網後竟然還有人大膽打電話到清水分局,假冒是律師身分,企圖要刺探本案的案情;檢察官也說,蘇去年底因詐欺新北地院羈押,直至今年3月21日他向法院說「已反省、想回家照顧母親」,經新北院交保後,他5月2日又馬上當車手,痛斥他自甘墮落,毫無反省能力。
檢方也說,蘇這次在當車手落網,5月2日對其聲押,臺中地院卻無保釋放,經檢方抗告成功,中院更裁纔將蘇收押,但蘇交保期間馬上又於5月7日到屏東行竊、8日在高雄擔任詐團收簿手,依僞造文書、詐欺未遂及組織等罪嫌起訴他。
蘇男羈押中再次聲請交保,又拿一樣理由稱要照顧7旬母親、要盡孝道,並請法院考量他2000年間經醫院智力測驗,智商只有66,希望能以萬元交保。
中院查,蘇男涉及多項詐欺案,有反覆實施之虞,過去一交保隨即再犯,今年9月遭起訴、移審後,馬上就以照顧母親、家境貧寒及智力不佳等理由聲請交保,經考量訴訟程序仍認羈押原因及必要,裁定駁回。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