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特殊財產 釐清估價方式

財政部。聯合報系資料照

納稅人申報贈與稅時,須正確評估財產價值,否則可能因低估價額而遭補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近日查獲,有民衆將具有高爾夫球會員證性質的股票贈與子女時,誤以發行公司每股淨值申報,當作免稅案件,經查覈後,國稅局依照實際市場行情調整價值,並補徵贈與稅款。

臺北國稅局指出,經營高爾夫球場公司,若以股東制方式招募會員,該公司股票不僅代表股東權益,更同時附帶球場會員資格,也就是說,這類股票與一般公司股票不同,其價值應反映「會員證的市場價值」,而非僅看公司帳面淨值,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財產應以贈與時的「市場價值」爲準。

舉例來說,阿華(化名)在2025年8月8日,將一股未上市且非興櫃的甲育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贈與給兒子小強,依申報時資料,甲公司股票每股淨值爲新臺幣60萬元,因此阿華申報時,僅以公司淨值60萬元認定,誤以爲屬免稅範圍。

但國稅局進一步查覈時發現,甲公司股票同時等於一張高爾夫球會員證,當月該會員證的市場行情價高達320萬元,認定應以市場價值320萬元計算,扣除當年度每人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後,應課徵贈與稅7.6萬元,最終,國稅局依規補徵稅款,確保課稅公平。

國稅局提醒,民衆若贈與具有特殊性質的財產,例如會員證、藝術品或兼具特殊權益的股票,應特別注意申報價值的計算方式,若僅以帳面淨值或主觀估價填報,將可能被認定低估,補徵稅款之外,還可能面臨罰鍰。

國稅局強調,正確理解相關估價規定,不僅能避免觸法與爭議,也能確保交易與贈與過程透明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