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陳菊過世 她嚇瘋狂道歉「會被罰錢嗎?」警勸1事

▲警火速4小時抓到高雄44歲女。(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監察院長陳菊因腦血管阻塞在醫院治療,然而,22日在PTT出現標題爲「陳菊走了?」的假消息,警方透過IP在高雄逮捕一名44歲陳姓女子。陳姓女子做完筆錄後,在PTT發文道歉「花媽對不起,驚擾到您了!」同時也擔心會被罰錢,緊張問「會罰多少錢?會去法院嗎?」貼文掀起討論。

陳姓女子在PTT發文,收到警局的信,因此到警局做筆錄,「隊長剛剛要我拍一張照片,是他手放在我肩膀上帶着我進去警局的照片,他們說會把我的臉馬賽克」。她擔心問「會罰多少錢?會去法院嗎?」員警表示不清楚罰款金額,但不用去法院,勸她不想被罰錢的話就乖一點,「不要po這種痛苦的事,現在大家都這麼痛苦了,以後po快樂的文章比較好」。

▲女子PO文。(圖/翻攝自PTT)

陳女進一步指出,警察說這行爲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後發文應避免指名道姓,要「隱諱的問」,纔不會觸法。她也深刻反省,知道自己做錯了,「對不起,就當一次社會經驗吧!學一次乖吧!花媽對不起,驚擾到您了!」

貼文曝光,網友留言,「拍拍,你打花媽不要指名道姓還不會有事,頂多刪文劣退」、「社會會劇烈動盪舉國致哀,你這樣真不行」、「會不會罰,要看裁決的法官,說不定啥事都沒」、「看起來也沒人告,應該沒啥事啦,就是被關心了」。還有網友驚呼,效率真快,「抓詐騙有那麼迅速,我看臺灣詐騙死光光了」、「這效率有夠扯,一般案件也這樣就好」、「抓網路詐騙都沒這麼快」。

▲陳菊。(圖/記者湯興漢攝)

據瞭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昨(22日)獲悉此事後,立即與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迅速展開調查。警方在4個多小時內,於當晚11時45分許,查獲發文者44歲陳姓女子,並將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散佈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謠言者,可能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表示,將繼續嚴查此類事件,維護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