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起訴始料未及 賴苡任:欲加之罪必將反抗到底

臺北地檢署偵辦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死亡連署」案,16日起訴罷免吳思瑤召集人賴苡任,賴苡任稍早迴應,對於欲加之罪必將反抗到底。(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死亡連署」案,16日依違反個資法、刑法僞造文書等罪起訴前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及罷免吳思瑤召集人賴苡任、國民黨臺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賴苡任稍早迴應,面對檢方指控「指導不詳志工抄寫名冊」始料未及,自己既沒抄寫,也沒有名冊,更沒有指導,對於欲加之罪必將反抗到底。

賴苡任表示,今日臺北地檢署將他起訴,檢方把他定調近乎爲「首謀」,指控「指導不詳志工抄寫名冊」,面對這樣的指控他始料未及,感到極其沉重,更無法認同,令人遺憾的是,這項指控所依據的,不是1位具名的證人,也不是明確的事證,而是位「不詳志工」。

賴苡任指出,所謂「不詳」就是查無此人、無人出面作證,也無具體證據,在他沒有參與造冊、沒有下過指導棋、更沒有接觸過黨員名冊的情況下,僅憑1個「查無此人」的志工,就認定他構成犯罪,這樣的理由,他不能接受。值得一提的是,起訴書中也多次明白寫道「不利於被告時,需要積極證據」、「犯罪事實應以證據爲認定依據,無證據不得認定」,他問那麼1個「不詳志工」,稱得上積極證據嗎?

賴苡任說,在整個罷免過程中,無論一階二階,他都多次且不厭其煩的分享給所有志工、支持者及關心罷免的任何人,告訴大家中選會規定的書寫辦法,段與樓不得寫阿拉伯數字。如今這份自白卻變成他「指導不詳志工抄寫名冊」並將他起訴,明明所涉內容與本案起訴所稱之黨員名冊毫無關聯,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檢方卻將之牽強引用,張冠李戴。

賴苡任也說,自從被約談後,他始終勇於司法、配合調查,並多次主動表示願接受筆跡鑑定與測謊,因爲當時他對司法還存留一點信心。然而,今日看到這樣的起訴內容,他深感憤怒,也不禁讓我回想起整個偵辦過程中神秘力量的干預。

賴苡任回顧,4月14日第1次復訊時,當天偵辦他的許智評檢察官,當面向他畫下4條「紅線」作爲交保的條件:一、不得聲稱政治迫害;二、不得質疑司法不公;三、不得營造烈士形象;四、不得藉以上三點推動罷免,如果觸碰紅線,就聲請羈押。他對此大爲不滿,纔有了4月16日貼膠帶封口的行爲,象徵被迫噤聲,並於4月17日前往北檢聲援黃呂錦茹,公開表達對政治力介入司法與言論自由受限的憤怒。

此後,再次傳訊他時,檢察官已經更換爲朱家蓉,他也再未見過許檢察官,當時朱檢察官對他表示「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你可以繼續推動,但希望不要過度評論司法,給我們一個辦案的空間。」出於尊重,他與對方達成默契,因此當天走出地檢署他一語不發,沒有受訪,自此至今未曾再針對司法發言。

賴苡任說,然而他卻成了年輕人中唯一被起訴的對象,他既沒有抄寫、也沒有名冊,更沒有指導,只因不認罪卻遭起訴,因爲民進黨容不下賴苡任是不起訴處分,外界曾盛傳「民進黨一定會起訴我,甚至會在一審時判褫奪公權,以阻止我參選2026」,看來今日這紙起訴書印證了傳聞並非空穴來風,「未來我會在法院繼續陳述我所知道的,是我做的,我會承認,倘若不是我,我必將反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