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檢舉丟菸蒂 車主舉證自清免罰
熱門話題
依照現行《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亂丟菸蒂將裁罰行爲人1200元至1600元罰鍰,然實務上,地方環保局面對民衆檢舉汽車亂丟菸蒂,通常難以查覈究竟是駕駛或乘客亂丟,環境部爲此打算修法,未來發現車輛亂丟菸蒂,將通知車主說明,若能舉證自己非亂丟菸蒂行爲人,將不予處罰。
現行《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亂丟菸蒂、垃圾等行爲可處1200元至1600元罰鍰,環境部統計,2019年至2023年亂丟菸蒂約25萬628件,佔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條處分數77.6%。
不過有網友去年向高雄市環保局檢舉行進車輛亂丟垃圾,卻由於行爲人是副駕,不能以車主爲舉發對象,因此未被環保局受理;臺北市也有議員指出,2019年至2022年3月間,民衆檢舉亂丟菸蒂等垃圾高達4萬8000餘件,卻有2萬8000餘件不告發,其中1萬3500餘件爲無法確認行爲人,認爲很多人開車抽菸隨手扔,從影像難認定誰違規,造成有違規卻罰不到。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劉瑞祥表示,亂丟菸蒂的人不見得是車主,依照現行《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裁罰對象本來就是行爲人,若地方環保局能確認身分,通常會予以裁罰,不見得會罰到車主。
但他表示,許多地方環保局都表示接獲民衆檢舉車輛亂丟菸蒂案件,通常難以查覈身分,例如副駕或乘客、借車者亂丟菸蒂,但環保局僅持有車主資料,難以就此判定行爲人身分,所以不會裁罰。
劉瑞祥指出,爲了改善上述問題,環境部目前《廢棄物清理法》修法草案要求車主負舉證責任,若車主能證明自己非亂丟菸蒂行爲人,將不予裁罰,反之拒回答、不說明,將對車主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