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與韓國武官交流!陸軍司令部上校14次詐領公款 下場超慘

▲陸軍司令部前軍事情報處吳姓與張姓上校主管,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間,命不知情下屬覈銷差旅、餐費近5萬元,事後遭檢舉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陸軍司令部前軍事情報處吳姓與張姓上校,於2021年底至2022年3月期間,明知未與韓國駐臺武官餐敘或外事工作交流,竟命不知情下屬覈銷差旅、餐費近5萬元,事後遭檢舉。桃園地檢署調查時,吳姓主管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張姓主管一度否認但事後坦承,桃檢偵結依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其中吳姓上校事後已自請退伍。

桃檢調查,52歲的吳姓上校爲陸軍司令部前軍事情報處上校主管,48歲張姓上校也是軍事情報處主管之一,吳姓上校爲貼補交通費支出,明知2021年12月13日未與韓國駐臺武官人員舉行外事交流餐敘,2022年3月3日也未舉辦情報交流暨外事工作餐敘,竟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財物,命不知情之軍事情報處下屬以「外事交流工作餐敘」名義覈銷2萬元、8000元藉此詐領款項。

此外,吳、張2人均明知2022年3月30日第1季在某外交會工作會議後,晚餐是在桃園市某餐廳用餐,爲覈銷費用基於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之犯意,命不知情下屬購買餐券名義20份覈銷2萬3000元,同案張姓上校亦出席餐會,明知簽呈所載之餐敘爲不實,竟仍於簽呈上核章,事後遭檢舉經桃園憲兵隊報告偵辦,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地檢署調查時,吳姓上校坦承犯行,檢方認爲吳所爲系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同案被告張姓上校所爲,系犯刑法之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

檢方查出吳姓上校利用不知情之承辦人申請差旅費、餐費,總計12次詐領差旅費、2次詐領餐費及行使公文書登載不實犯行。檢方審酌吳姓上校坦承犯行,各別犯罪所得均在5萬元以下,並已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從輕量刑以勵自新;同案被告張姓上校一度否認犯行,審理中終坦承犯行,檢方建請法院不宜宣告緩刑。其中吳姓上校已於2022年8月中旬辦理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