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割頸兇嫌狠瞪 受害者父淚求二審法官 改判30年

楊姓國中生父母親7日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中)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數度淚崩泣訴一生不可磨滅的喪子之痛,希望二審法官能夠重判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30年以上有期徒刑。(高鈞麟攝)

楊姓國中生2023年12月在校內慘遭郭姓少年割頸身亡,震驚全臺,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被依殺人罪一審各判9年、8年徒刑,案件現於高院審理中。楊父7日發聲明指出,一審法官輕判縱容殺人之心強烈的兇手,如此先例一開,必然會造成學校社會動盪不安,期望高院法官能夠公正廉明,重判兇嫌30年以上有期徒刑。

楊姓國中生父母親7日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舉行記者會,父母數度淚崩,泣訴一生不可磨滅的喪子之痛。楊父控訴,高院6日開庭,學校案發現場的師生有看到驚悚的殺人現況,受到嚴重驚嚇、夜不能寐,造成日後長久的心理傷害,受害者父母更受到一生不可磨滅的喪子之痛。

楊父抨擊,一審法官無視家屬身心受創狀況,還需透過公正第三方證明向法官聲請心理衡鑑,纔可成爲傷害證據,作爲未來法官量刑的依據。兒子是資優生,卻沒有受到學校、國家的保護。

「一審法官輕判縱容殺人之心如此強烈的兇手,如此先例一開,必然會造成學校社會動盪不安。」楊父懇求高院的法官能夠公正廉明,重判郭、林2人30年以上有期徒刑。

楊父痛批,開庭過程,他與郭姓兇嫌對到眼,郭嫌還瞪他,「我是被害人家屬,你憑什麼瞪我。」難道未成年只因一時氣憤就能殺人,日後恐有更多受害者出現,殺人就該付出最重的代價,社會沒辦法承接惡意兇殘殺人犯迴歸社會。

石一佑指出,一審法官輕判,人命是否真的不值錢?該案對家屬造成難以抹滅的傷痛,法官竟要家屬聲請心理衡鑑,舉證傷害的存在,實在是非常殘忍,無疑是傷口撒鹽,希望高等法院能夠公正審判,還給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