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反彈 新城照相館拆除喊卡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近期預計在博愛路設置人行道、拓寬道路,並拆除路旁包括知名景點「新城照相館」等佔用國有地的建築,引起地方反彈,計劃因此喊卡。(羅亦晽攝)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18年前徵收博愛路土地後,近期預計設置人行道並拓寬道路,同時拆除路旁佔用國有地建築,包括地方知名景點「新城照相館」,引發地方反彈,計劃因此喊卡,但拆除工作仍將持續,議員建議公所透過都市計劃變更把道路恢復成鄉道,解決拓寬道路拆屋爭議,鄉公所允諾會再研議。

新城鄉新城村博愛路爲新秀都市計劃3號道路的一部分,1979年公告寬度爲15米,經1984年完成道路用地分割、2007年起徵收及價購沿線土地把電杆地下化後,鄉公所因遲未拓寬道路屢遭內政部檢討。

鄉公所響應中央人行安全政策,去年底向內政部爭取1980萬元經費,預計設置人行道將12米的博愛路拓寬至15米,同時拆除沿線68筆佔用國有地建築,包括當地知名景點、百年老屋「新城照相館」,引起地方反彈。

居民認爲,新城照相館若被拆除將衝擊地方觀光,且增設人行道後,車輛將往周遭小巷停放,影響住戶出入,加上傍晚路上貓、狗比人多,認爲工程非迫切必要,計劃預算日前經鄉代會、縣議會審查後未通過,人行道工程確定無法執行。

鄉公所建設課長歐陽金福坦言,公所每年都遭中央檢討國有地佔用問題,工程喊卡後雖不會主動拆除佔用建築,但會依「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佔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第3條第2項,由法院調解佔用爭議。

縣議員邱光明認爲博愛路近50年來都沒有拓寬,鄉公所可透過都市計劃變更,將道路恢復成12米寬的鄉道,解決遭中央檢討的問題,也降低居民對拆屋焦慮;鄉長何禮臺表示,會再將建議與公所團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