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罷團質疑審查不中立應撤職 中市選委會副總幹事迴應了

臺中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陳佩玉遭中四、中五和中六罷藍委團體質疑不當介入審查,陳佩玉6日表示,個人去留不是重點,強調一切依規辦理,秉持選務中立。(潘虹恩攝)

臺中市罷免中六選區藍委羅廷瑋的團體5日送出二階連署書,件數達4萬6276件,但質疑中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陳佩玉刻意刁難,以「尺寸公差」爲由剔除多件,民進黨臺中市議會黨團也抗議要求撤換副總幹事;陳佩玉6日表示,個人去留不是重點,強調一切依規辦理,秉持選務中立。

中六罷團5日將多達4萬6276件二階連署書送到臺中市選委會,陳佩玉審查後以「尺寸不符」爲由剔除92件連署書,罷團據理力爭後救回53份,最終剔除39份,罷團並質疑曾擔任臺中南區區長的陳佩玉,因爲輔選羅廷瑋當選,榮升中市選委會副總幹事,以不當方式介入審查程序;罷免中四選區藍委廖偉翔、中五選區藍委黃健豪和中六選區羅廷瑋的3罷團6日共同質疑,陳佩玉無視中選會先定「列印公差」不屬於剔除標準,刁難審查作業,要求撤換陳佩玉職務。

陳佩玉說明,依中選會規定,各罷免案二階連署格式應以向選務機關領取的規定格式爲準,紙張爲A4、表格欄數、欄位寬度、字體大小、字型、字體加粗等,應與選務機關所發給的格式相同,提議領銜人、連署人或任何人不得自行調整或變更,若變更或調整,選務機關如市縣選委會依法將不予受理。

但中選會也允許列印、複印公差,她指出,經請示中選會後「公差範圍」,中選會授權地方自行認定,最終僅對於1份肉眼可辨明顯差距的文件剔除,其餘予以保留;此次共剔除39件連署資料,理由則包括未簽名、填表內容(如身分證)不清楚或選區填寫錯誤等。

她說,現場審查過程中,人員若發現有疑慮,會先行標記,最後再覈對,審查時也當面和領銜人溝通,罷團並未反對,可能最後發現剔除件數多,罷團不願辜負連署人心意,才提出異議爭取留存,他們也有誠意做協調。

陳佩玉表示,個人去留不是重點,身處這個職務就依法行政,做好份內的事,她過去當南區區長的資歷亦不能成爲現在不依法行政的理由,秉持選務中立的精神辦理。所有辦理標準都是依據中選會提供給的須知及注意事項,內容上針對格式的部分,中選會也透過臉書闢謠,沒有所謂用尺丈量尺寸等情事。